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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城镇污水主管修复和改造项目(第一批)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

QB110100020250031

主动公开

青财农〔2025〕46 号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5.04.10

重固镇、华新镇、金泽镇、徐泾镇人民政府:

    根据《上海市城镇污水主管修复和改造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水务〔2024〕408号)、《污水主管修复和改造等市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办法会议纪要》和《关于拟请拨付城镇污水主管修复和改造项目第一批专项扶持资金的函》(青水项〔2025〕16号),现下达各镇城镇污水主管修复和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第一批)945.94万元(详见附件),纳入区对镇财力结算。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城镇污水主管修复和改造项目专项扶持资金下达明细表(第一批)

青浦区财政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