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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财政局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QB1105000-2016-001

主动公开

青财预〔2016〕158号

青浦区财政局

2016.08.15

 

区房管局、建管委、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各街镇财政所: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沪财预〔20161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青浦区财政局
                                  2016年8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