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QB11010002019018
主动公开
青财预(2019)92号
无
2019.09.30
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民防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9〕26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