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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综合收支预算的通知

QB11020002021002

主动公开

青财预〔2021〕5号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1.01.29


                  

2021年度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已经区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现将你部门2021年度收支预算指标下达数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收支预算指标:

(一)本年收入总计    万元

1.应交利润收入     万元

2.股利、股息收入     万元

3.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     万元

5.上年结转资金     万元

(二)本年支出总计     万元

1.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万元

2.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     万元

3.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万元

4.调出资金     万元

二、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收支预算指标下达后,预算单位应参照执行《上海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沪财企〔2016〕54号)、《上海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办法》(沪财企〔2016〕98号)、《上海市青浦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青财预〔2019〕96号)等文件的规定,组织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和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根据《中共青浦区委 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委〔2019〕245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部门报送的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