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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示范区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QB130100020220012

主动公开

青财采〔2022〕93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2.11.10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级预算单位、街道办事处:

近期,根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政府采购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构建长三角政府采购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保障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活动统一、规范、有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嘉善县财政局联合我局和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示范区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苏州吴江市财政局嘉善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示范区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善财发〔2022〕254号)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