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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财政局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QB130400020240004

主动公开

青财库〔2024〕25号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4.03.19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级预算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财库〔2024〕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青浦区财政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