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财政局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QB130400020240004
主动公开
青财库〔2024〕25号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4.03.19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级预算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财库〔2024〕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青浦区财政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