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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青浦区财政局

2019.01.28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19 128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 财政局 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本区财政局网站www.shqp.gov.cn/fina/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9722417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 200451日起 镇、街道(委、办、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18年底, 本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1 、加强组织保障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将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各科室设立联络人员,负责做好本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审核、管理,形成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工作网络。严格执行局内部政务信息报送制度,继续要求系统内各科室加强信息收集与上报,并将此作为局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2 、狠抓队伍建设
结合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和各类业务活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通报分析年度考核情况,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区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培训。按照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要求,组织精心挑选配备科室信息员,并以信息员队伍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力抓手,及时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3 、丰富信息服务
着力于构建多位一体的政务信息公开网络,不断丰富财政信息公开渠道,充实财政信息服务内涵。加强网站建设,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政务网站普查工作,配合推进政务网站整合工作,进一步优化网站政务公开服务功能。加强微信平台建设,办公室牵头负责“青浦财政”官方微信订阅号日常运维,设立工作动态、政策新规、政策解读、会计服务等栏目,每周两次以上推送财政相关信息。做实各类宣传活动,结合“青财讲师团”活动,加大财政改革政策解读、财经纪律宣传力度;推进本年度区本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各街镇及相关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局到201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31条。
公开的信息涵盖财政预决算报告、财政收支执行、年度重点工作、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规划计划、政策法规、干部人事任免、干部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重点围绕涉及服务对象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参与的内容,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1 、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
以财政管理制度、政府预决算、部门和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专项支出、政府采购、预算绩效评价、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等为重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
2 、加强采购信息公开。
结合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指导各预算单位及时公开各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信息。采购活动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公开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3 、开展预算绩效评价信息公开
结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展,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逐步在部门预算中公开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4 、探索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对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财政数据等专业性较强,但内容受关注度较高的重要信息,进一步在加强科学解读上下功夫,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
5 、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 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及时公布会计从业资格审批结果、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结果等信息。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承诺,明确财政事项内容和办理程序,承诺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办理财政事项。
6 、完善服务类信息公开。 及时公布有关会计考务、人员招聘等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类信息,方便群众及时、便捷办理有关事项。
同时,主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畅通官方网站和公共查阅点渠道的同时,加强“青浦财政”官方微信订阅号运维管理,方便广大群众及时查阅各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8 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5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20%是涉及资金使用依据,80%是资金数据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5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件,占总数20%,主要涉及 转移支付金额 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1件,占总数20%,主要涉及罚没收入缴入国库金额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1件,占总数20%,主要涉及数据汇总等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件,占总数20%,主要涉及征收协议补偿等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1件,占总数20%,主要涉及预算使用依据等信息。
我局着力保持申请提交渠道通畅,工作人员注重加强相关法律规定的学习,在实践中潜心总结回顾,逐步提高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能力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8 受市民咨询1,其中当面接待1,咨询电话接听0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支出及收费。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年度本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为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更好的为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服务,我局积极开展局网站维护和更新工作。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将所有能公开的文件、资料、事项等上网公开,并且定期实施更新。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有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布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布的长效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今后立足当前工作,进一步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全面正确使用,抓紧将政府信息公开与财政中心工作、与财政网站建设、与机关作风建设等紧密结合,积极稳妥的推进财政性资金的公开力度,稳步开发网上审批系统,有序推进财政网上办事,努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都仅反映2018年度的情况。
(二)指标统计附表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13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13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5
     1.当面申请数
3110
4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0
     4.信函申请数
3140
1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5
     1.按时办结数
3210
5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