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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21.01.14

2020年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1年1月14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截至2020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进一步回应市民和服务对象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财政收支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在青浦区财政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依据、政务公开年报、部门预决算、财政数据、通知公告、信息动态等内容。2020年度,区财政局在网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含非公文类)30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已经答复6件,及时答复率为100%,其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的3件,“信息不存在”2件,逾期未补正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财政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各项信息发布审核、审批、登记及保密程序,明确财政预决算公开主体、时限、形式和内容等要求。深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将项目预算公开范围延伸由区级至镇级,积极推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下发通知、加强指导等方式推进本区预算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以区财政门户网站、“绿色青浦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持续加强互联网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与一网通办在线政务服务融合,梳理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并建立清单调整公开机制,全面规范完善“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情况。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和规范,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形成由办公室总牵头、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业务科室公开专业领域信息,全局其他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每次信息公开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坚持“谁供稿、谁负责”,确保责任到人,有效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目前,我局无一例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未接到政务公开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2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0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84.9万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2

0

0

0

0

3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3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些不足和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财政政策文件的解读多以文字为主,解读材料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和内容需进一步丰富;三是信息质量有待提升,部分信息不够规范,在排版、用语等方面存在瑕疵和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工作措施,着力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完善解读机制,加大财政政策宣传力度,在常规解读方式外,更多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可视化方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二是持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同时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三是加强人员管理,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压实责任,建立完善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确保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