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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召开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会议 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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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下午,区财政局召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研究本区财政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兢主持会议,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曾庆奎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市财政局2月2日印发特急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沪财社【2020】13号),要求各区财政部门明确保障目标,统筹安排好经费预算,加快调度拨付资金,细化政策措施,支持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同时,要求各区财政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和新闻宣传工作。市财政局的通知要求,为我们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

会议指出,疫情发生以来,区财政迅速响应,主动履职,全面统筹谋划,主动开启“绿色通道”,加大财政投入,全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财政力量。截至2月3日中午,区财政累计下达疫情防控补助资金7922万元,其中区本级4568万元,镇级33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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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就本区疫情防控财政经费保障的具体保障范围、保障内容、经费渠道、预算方式、支出标准、资金拨付、审核把关要求等具体事项,以及疫情防控期间,相关预算单位提出的各种应急需求和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初步形成了统一意见。

会议提出,关于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财政部门要根据市财政局有关部署要求,积极主动与区卫健委及相关部门对接,配合做好细化人员待遇保障政策,按规定抓紧抓好落实。

会议提出,财政部门要按照市财政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部署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曾庆奎组长充分肯定了财政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迅速响应和主动作为,并对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优化资金使用,既要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尤其是一线人员和应急物资经费保障,又要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用途;三是强化人员管理,既要关心关爱、鼓舞人员士气,同时也要做好适当的廉政教育。

区财政局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