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财政赋能乡村 持续保障农业发展 2023-12-01
2023年,区财政局根紧抓落实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工作,立足财政,切实做好各项任务资金保障,确保目标完成,护航乡村振兴战略顺利推进。
一是强基本促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提质增效。坚持保障乡村振兴内生驱动力,促进现代种业发展,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配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落实长效管理经费,扩大公共财政对道路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农村基础设施管养的保障范围;助力帮扶工作开展,精准扶持困难农户,全力做好农村帮扶资金投入保障。
二是重需求提效能,护航农业农村全面提升。聚焦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对基建的资金投入,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以基础设施现代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做好农民集中居住保障,改善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积极保障农村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资金,不断提升农业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助力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
三是增投入严监管,多措并举保障乡村发展。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持续加大区、镇两级财政通过原有渠道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力度,稳步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根据市财政局相关要求,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之间的统筹衔接,进一步优化资金管理体系;提高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将土地出让收入、农业农村支出等及时、准确列入相关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下一阶段,区财政局将综合考虑2023年重点任务、资金执行、项目推进等情况,对标对表提前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规划。紧抓项目进度,将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对各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年度考核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进度,助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