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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的通知(青财会(2019)9号) 2019-01-2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的通知》(沪财会〔2019〕2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特此通知。

青浦区财政局

2019 年1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