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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财政局2020年会计监督检查公告 2020-10-31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职责,加强代理记账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关于本市组织开展2020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沪财监督发〔2020〕14号)的文件要求,我局于2020年9月起至10月对5家企业单位、1家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和3家代理记账机构的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延伸检查委托代理记账单位3家。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通过检查,共4家单位发现违规问题,问题金额总计为36.48万元,对发现的问题已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单位仍存在违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情况,如:凭证装订不规范,装订人及财务主管未签名或盖章;记账凭证审核人及会计主管未签名或盖章;部分凭证缺附件及合法的原始凭证等。

(二)财政扶持资金会计核算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企业在相关财政扶持资金使用中整体上较为规范,但在资金的核算上有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如:财务核算未按照研发项目设置明细科目;申报的项目支出未全部列入“研发支出”科目核算,存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和“制造费用”科目核算的情况。

(三)会计核算存在的其他问题

本次检查中,会计准则执行情况总体较为良好,会计核算较为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误计入费用;计提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误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预付款项误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未完全执行预算会计的收付实现制等。

(四)发现的其他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有:事业单位个别印刷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个别经济事项未签订合同,合同流程单签字过晚;个别职工出差未履行审批制度;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表中代理记账收入、代理客户数量、机构人员、分支机构数量等填报有误;代理记账机构会计资料移交清单不全等。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