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财政局代理记账资格行政许可决定公示(上海瑞景逸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07-25
下列企业提交的代理记账资格申请表及附送材料已收悉,根据《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沪财发〔2019〕4号)规定,经审查,本局决定准予下列企业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生效日期为批准日期。
序号 |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 | 许可证号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1 | 上海瑞景逸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DLJZ31011820250017 | 2025年7月25日 | 青财会229许准字〔2025〕0017号 |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