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青浦区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年度报告 2023-03-01

2022年,青浦区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市、推进本区依法治区的统一部署。按照《青浦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财政中心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财政管理行为不断规范,财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高,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加强普法学习教育,提升依法理财能力。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扎实做好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加强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及时完成执法人员信息动态维护,换发新版执法证件;将《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进一步强化财政干部法治理念,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方式,通过文件、视频、图解、海报等多种学习形式开展法治学习,今年以来共开展宪法、党内法规等法制知识学习6次,制作并报送区纪委监委廉政文化建设宣传短片《廉政文化涵养阳光财政》,在全局营造浓厚的“尊学守用”法治氛围。

二是落实法治行政要求,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卷宗自查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均未发现无扣分项。严防财政运行风险,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对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领域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规范收支行为。依法接受行政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核,确保具体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2022年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案件。

三是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完善法治财政体系建设。提升财政工作制度化开展、规范化办理能力,修订《青浦区财政局工作规则》、印发《青浦区财政局会议制度》、制定《青浦区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办法》等一系列局内规章文件并汇编成册,进一步加强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优化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等工作,大力压减公用经费、“三公”经费,严格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各项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增强各部门依法理财、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识。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梳理2022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现行规范性文件2件,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合法合规。开展经济领域合同法律问题专项排查审核工作,对全局54份各类合同严格进行审核,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问题。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按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各类财政政策、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情况,今年以来在财政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政务信息248条,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依法理财、法治培训及宣传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依法行政与依法理财的工作合力有待增强,法治工作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新形势下对财政干部法治培训方法创新不够,面向社会宣传财政法律知识的渠道仍需进一步扩宽。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自觉将法治财政建设纳入本局重点工作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在局党组会议上听取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清理、信访矛盾化解等专项工作。做到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确保依法行政。

二是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主要领导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研究财经法律法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带领全局党员干部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青浦区财政局工作规则》和《中共青浦区财政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的实施办法》等规定,对涉及“三重一大”的决策事项,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三是压实法治财政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推动班子成员针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工作内容,对照《2022年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责任清单(2022-2023年)》和《2022年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的相关内容,结合财政中心工作的实际,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明确目标、责任和措施,由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科室负责具体执行,形成各负其责、分工合作、统筹推进的责任体系,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主要领导组织人员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研究分析存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及时提出落实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举措,着力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

2022年度,区财政局班子成员及全体财政干部均无受纪律处分情况。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局将进一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推动我局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新成效,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局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开展领导班子带头学、融入学、互动学、联动学,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二是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强政府预算统筹协调,规范收入预算管理,严格政府债务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规范+融合”的方式,稳步推动提升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建设水平和数据质量,加快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三是坚持普治并举,持续推进财政学法普法。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作为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在全局上下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的各项学习活动。结合财政服务,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协调联动,开展面向群众、企业宣传普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