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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二巡察组进驻民防办党组开展巡察工作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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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近日,区委第二巡察组进驻民防办党组开展巡察工作。3月29日上午,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民防办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宋琳同志就巡察工作进行了动员,通报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并就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民防办党组书记高峰主持会议并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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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区委巡察办有关同志,民防办领导班子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民防办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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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琳同志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认真落实区委要求,切实增强巡察监督内容针对性实效性;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我们要以这次巡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市委和区委的要求,统一思想、相互配合,圆满完成区委交付的巡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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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同志在发言中表示,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党组班子统一思想认识,认清被巡察工作意义;二是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决心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把查摆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推进民防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的助推器;三是进一步昂扬精神状态,从首创、奋斗、奉献的建党精神中汲取营养,切实解决制约民防发展的“卡脖子”问题;四是进一步锤炼工作作风,把问题整改作为锤炼党性的试金石。

区委第二巡察组在3月29日至6月28日巡察期间,设信访联系电话:33863380,电子邮箱:Qp_qwxcz@163.com,在青舟路220号处设意见箱。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间为工作日的09:00~17:00。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