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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检查及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 2017-01-05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本区安全检查及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为广大市民欢度节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元旦、春节将至为全力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责任主体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全区住宅小区、直管公房、修缮拆房工地内加强安保检查。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深入一线、现场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重点管控责任主体单位和建设主体密切关注大型居住社区及房屋修缮工地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并及时协调处置;要加强排摸,督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住宅修缮工地相关企业、房屋拆除施工企业落实消防管理主体责任,重点检查本辖区内住宅小区、直管公房、修缮拆房工地的消防设施完好情况群租情况及火险隐患等危险源防范情况要主动跨前一步会同消防部门、居委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检查,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在住房内;要重点检查住宅小区消防通道,严禁擅自占用楼道,堵塞生命通道,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处置措施,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强化宣传教育责任主体单位要结合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借助小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努力提升业主安全意识,确保本区住宅小区、直管公房、修缮拆房工地安全形势稳定。

二、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事关城市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建设。各责任主体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大宣传力度。元旦、春节期间按规定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局机关科室及各直属单位的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带头遵守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积极参与平安志愿服务。

(三)明确工作责任。局物业科应加强对物业企业节日期间巡查的监管工作。同时,根据区专题会议要求,拟发相关通知,落实物业企业在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中的责任,要求物业企业积极配合居委会做好小区居民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对小区的巡查工作,参与对烟花爆竹定点燃放区域的管理,对重点部位落实24小时巡查制度,发现业主(承租人)存放烟花爆竹,要及时劝阻,并及时上报消防安全部门和所在地政府部门,将隐患及时处置,确保小区和谐稳定。局修缮中心应加强对直管公房小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思想工作,对重点部位做好滚动排查工作,发现业主(承租人)存放烟花爆竹,要及时劝阻,并及时上报消防安全部门和所在地政府部门,将隐患及时处置。

(四)加强保障工作。各直属事业单位应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将每日情况报送至局值班室,实行零报告制度。

特此通知。

 

 

               2016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