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制度(农村) 2016-12-27
为规范房屋拆迁行为,中华商务印刷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地块的房屋拆迁工作,委托具有拆迁资质的单位实施动迁。并向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执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认真落实《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单位实施办法》,教育监督职工遵守《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守则》。在房屋拆迁工作中,严惩打人、骂人的不文明行为。
二、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向被拆迁户送达房屋评估报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定后,拆迁人应将其中一份预留给被拆迁户,并在七日内将拆迁协议书两份送达被拆迁户,并由被拆迁户签收。
三、保证严格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货币补偿款,完成价值标准或面积标准房屋面积调换的各项手续。
四、保证不因房屋拆迁而造成未签约居民的水、电、煤和通信设施的正常使用。未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严禁将房屋拆除或部分拆除。严惩打人、骂人的不文明行为。
五、保证按期完成拆迁任务,未完成的按规定办理拆迁期限延长手续。对达不成协议的被拆迁户要申请裁决,公司负责人应在申请裁决前就补偿安置事宜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进行具体协调,并制作谈话笔录,裁决申请应由公司负责人签发。
拆迁人:
拆迁实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