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 2020-12-25
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初审通过,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 ||
公示单位: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盖章) |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21日止 | |
接待地点:一线街48号 | 接待时间: 9:00--16:00 | |
举报电话: 59737442 | 举报邮箱: qpzfbzzx@163.com |
序号 | 申请家庭成员姓名 | 户籍所在地 | 可申请配租类型 |
1 | 姜宝根 | 东风街 | |
2 | 周春丽、马怿炜、唐丽颖 | 三星街 | |
3 | 蒋烈、蒋嘉怡 | 沪青平公路 | |
4 | 朱根红 | 外青松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