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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公租房项目“公保简并” 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6-07-06

尊敬的申请人、租户:

根据本市简并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要求,原公共租赁住房将有序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本次简并调整,涉及申请、轮候、供应等系列业务,现将有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操作口径:本区公租房型人才安居用房业务、区筹公租房业务相关操作口径将逐步过渡到“保租房”标准。具体的工作指南、通知等将适时发布在“青浦人才”、“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青浦公租房”微信公众号以及网站:https://www.21qphr.cn/#/index、https://www.shqp.gov.cn/housing/、https://www.qpgzf.cn。

(二)时间节点:2026年7月31日起停止公租房型人才安居用房与区筹公租房新申请受理(随申办、一网通办、线下窗口);2026年8月实施最后一批次公租房型人才安居用房和区筹公租房在线选房。

(三)已签合同:已签订的原公租房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合同期内租金标准保持不变,不受本次政策调整影响。

(四)政策变化:《青浦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将于7月31日起废止,此后新申请租赁住房的业务、供应政策参考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实施;随申办、一网通办原公租房申请通道待处理完留存件后关闭。

【咨询热线】

您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咨询:

人才认定相关政策,请咨询区人才工作局:33866095;

轮候排队、选房签约,请咨询区公租房公司:69214132、69206089;

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请咨询区房管局:59724625、69228254;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 4:0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