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5-01-06
沪房管修〔2015〕3号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房地集团,局属各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近期全国和本市先后发生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群众聚集踩踏事件,安全形势严峻,中央领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实各项防范保障措施,加强各领域各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紧急通知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房管系统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安全防控隐患整治力度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和各物业服务、住宅修缮、建构筑物拆除和房屋征收等相关企业(单位)必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围绕住宅小区、老旧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置、住宅修缮工地、建构筑物拆除工地和房屋征收基地等房管系统安全管理重点行业领域,在去年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结合落实今冬明春和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特别针对和关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城市安全运行和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频发的环节、风险点,加大检查和整改力度。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强化监管监察,强化暗查暗访,强化夜查夜防,强化跟踪督查,确保检查整改实效。
(一)住宅小区运行安全。各物业服务企业在落实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沪房管物〔2014〕386号)要求的同时,要加强对危及住宅小区运行安全的风险点的排摸,强化居民报修接待和应急抢修工作,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和居民的险情报修。加强宣传,防范居民区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火灾隐患。
(二)老旧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置。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和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牵头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老旧住房隐患处置工作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4〕52号)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节点目标,加快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住房的处置整治工作。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房地集团、相关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各类老旧住房的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置。
(三)住宅修缮施工安全。各住宅修缮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要针对年底春节前修缮工程项目赶工期、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实际,强化对住宅修缮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防坍塌、防坠落、防碰撞等安全防范防护措施,对脚手架、起重机械、电器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做好年前的工程扫尾和现场文明施工各项措施,加强工地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保障居民的安全和正常生活。春节前不能完工的修缮工程,脚手架应拆除,确保防火防盗安全。对春节节后开工项目,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做好开工前的安全措施检查,加强新上岗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
(四)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安全。各房屋拆除施工企业要做好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加强拆除现场的安全警戒,严禁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对拆除机械设备、防护脚手架、民工宿舍等进行重点检查,整治安全隐患。
(五)征收(拆迁)基地房屋安全。要切实做好征收(拆迁)基地的房屋安全巡查和稳定工作,加强对已征收空置房屋的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拆除施工企业规范拆除,防止“以拆逼迁”,保障被征收(拆迁)居民的安全和正常生活。
二、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值守工作
(一)做好居民的报修接待和应急抢修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做好居民的报修接待和应急维修工作。住宅修缮相关单位要落实好对住宅修缮项目的报修服务,主动对接物业服务企业,避免出现应急报修推诿扯皮情况。保障好居民的正常生活。
(二)做好节日停工工作。2月16日至2月28日止,住宅修缮工地、拆除施工工地停止施工作业。对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施工作业的,应报相关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并做好相关安全保障措施。
(三)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队伍。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落实救援队伍,储备救援物资,做到有备无患,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处置。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信访接待、舆情应对等工作,落实好春节期间和重要时段的应急值守。要坚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联络畅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要加强对住宅小区、老旧住房、住宅修缮工地、房屋拆除工地和房屋征收基地等安全管理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坚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一)强化红线意识。各相关企业和部门、单位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事故风险防范,消除事故隐患。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基层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推进和提升房管系统的安全工作水平。
(三)加强指导督查。市局物业处、修缮处、征收处、市物业管理中心、市住宅(修缮)中心、市房屋安监所等处室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别牵头对住宅小区运行安全、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住宅修缮工程施工安全、房屋拆除施工安全和征收(拆除)基地房屋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对安全检查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彻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从严追究责任。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要结合区域实际,认真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做到重心下沉、关口前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安全检查从即日起至3月底。各相关企业、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房管办事处和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的指导,并对企业开展的工作组织检查,同时要加强同安监、消防、建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和隐患整治不力、安全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安全检查等工作情况每月月底前汇总上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三)市局相关牵头处室和单位要按照“四不二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要求,对各相关行业和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进安全大检查工作。春节前市局将由局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对各区县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