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整治敲墙搬运行业“欺行霸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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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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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3
近年来,我区部分新建住宅小区、特别是保障性住房住宅小区中,有一群人以居民房屋装修敲墙为名,垄断小区住宅装修过程中敲墙、打洞等施工业务,强行收取高额施工费用,甚至威胁敲诈业主,危及小区安定和群众利益,引起强烈负面影响。对此,我区领导已提前注意该问题的严重性,严肃对待,将“严厉打击居民小区敲墙搬运行业‘欺行霸市’违法犯罪活动”列入2012年青浦区平安建设的实事项目,要求区房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区公安分局、区综治办等有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必要的措施,坚决整治此类事件。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通过加强小区管理、部门联动,严厉打击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小区特别是新建成交付小区敲墙搬运行业的“欺行霸市”违法违规行为,并要落实长效管理,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利益权利的维护。
二、实施范围
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小区,重点是新建成交付小区。
三、实施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1、组建工作小组。为进一步打击敲墙搬运行业的“欺行霸市”行为,加强各部门联动,有效巩固成果、推进工作、着眼长效,要在区级和街镇级层面成立管理机构,形成合力。
区级层面:建立区房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综治办、区工商分局、区发改(物价局)、区司法局、区绿化市容局和相关街镇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由房管局牵头统筹协调、联合会商。
街镇层面: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由街镇社区办、派出所社区警察、居委会(已成立居委会)、房管办事处组成的工作管理小组,由相关街镇牵头负责管理区域内具体工作。已建成但未暂未落实物业管理的小区,由街镇负责牵头,成立区房管部门、综治部门和属地村(居)委、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的临时管理机构,承担小区敲墙搬运行业等相关行政管理。
2、建立会商机制。区级工作领导小组应建立会商机制,按季度进行会商,总结阶段性工作、协商解决街镇工作管理小组无法解决的问题,对存在敲墙搬运行业“欺行霸市”行为的小区进行通报。街镇工作管理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矛盾,需要综合协调的可报区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管理职责
1、区公安部门:牵头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商、指导推进工作;排摸本市强行垄断小区装修业务人员情况及违法犯罪线索;通过“110”报警、群众举报、网上巡查和信访渠道,牵头开展线索核查,强化案件侦办。并查处物业服务企业及保安员的违规行为;要加强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信息互通,对发现查实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及时通报房管、工商等部门;结合“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工作,加强对装修企业人员特别是违法犯罪人员“落脚点”的排查管控;协调媒体及时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相关线索、配合开展打击整治,营造良好打击整治氛围。
2、区房管部门:切实履行物业管理行业监管职责,加大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力度,对市民群众通过信访、媒体等渠道反映的涉及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纵容垄断小区装修业务或疏于管理、放任外来施工人员随意出入小区的相关企业及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要加大日常监督指导力度,深入重点区域、重点小区,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装修管理和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管理,把好小区入口关。
3、区工商部门:对发现的无证、无照物业服务企业、装修企业等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对公安机关或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移送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4、区综治部门: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推动落实整治各项措施。
5、区物价部门:牵头装修企业行业协会或本区具有一定资质和影响的装修企业,明确敲墙业务市场指导价格,让广大市民群众知晓衡量标准。
6、区司法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以案讲法”等形式,牵头各镇(街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装修企业以及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明确敲墙搬运行业“欺行霸市”违法犯罪以及参与、放纵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提高法律震慑。
7、区绿化市容部门:加强对小区装修建筑垃圾的管理,并从中注意发现敲墙搬运行业“欺行霸市”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纵容垄断小区装修业务的额行为。
8、相关镇(街道):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协调房管、工商、综治部门及属地派出所开展清理整治,切实净化辖区治安环境。
(三)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宣传、管理
1、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双向抄告制度,对整治行动中发现无营业执照的装修公司,一律抄告区工商部门予以取缔;对无证的物业企业,一律抄告区房管部门予以取缔;对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保安员与违法违规人员通谋、勾结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行为,一律抄告区房管部门予以计分直至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对在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治安问题的线索,一律抄告区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是建立报告制度,房管部门督促物业企业加强管理辖内的市民宣传,鼓励群众通过“12345”市民群众热线、信访渠道或至区房管部门举报、属地派出所报案等方式,积极举报装修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不合法行为。区公安机关要适时指导举报群众及时收集、提供便于收集的证据。
2、做好宣传、警示工作。一是相关街镇工作管理小组组织力量加大宣传,特别是新建成交付小区要在小区公告栏、主要出入口、电子屏幕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物业企业设置统一告示内容,并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单元们栋、公告栏张贴温馨提示,开展警示宣传;三是结合“三百活动”走访家庭告知业主,各房办和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走访业主,提醒相关人员做好配合和自觉抵制;四是发放“入户告知书”,业主办理入户手续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通过“入户告知书”提醒业主做好防范、抵制不法行为。
3、完善门岗、装修制度,制作出入证。一是严格把好小区管理的入口关,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小区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管理制度,特别是对装修企业和人员强化登记、管理,陌生人员和车辆进出要进行询问,并予以登记。二是完善房屋装修管理制度,物业服务企业要与小区业主、装潢装修单位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明确装饰装修内容、工期、允许施工时间等事项,并安排人员动态巡查外立面变化状况和施工作业情况。三是制作统一出入证,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装修和施工材料、工具以及装修人员进出的登记和控制,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装修企业人员特别是违法犯罪人员“落脚点”的排查管控。四是及时上报违法违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类似垄断经营、威胁业主的情形要予以劝阻并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4、继续与物业服务企业、开发企业签约。为了从根本上杜绝住宅小区敲墙搬运行业“欺行霸市”违法违规活动,区房管局继续与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装修管理承诺书》和《装修管理责任书》签约活动。
5、加强保安人员管理。区公安部门要加强保安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逐步实现物业企业保安人员持证上岗,通过培训考试和发放IC卡的方式,掌握保安人员获得和就业轨迹等动态情况,及时发现保安员勾结无证经营或无资质装修企业进入小区垄断装修行为。同时,要加强信息核查对比,发现存在不符合录用标准的保安员,及时清理出保安队伍。建议各物业服务企业可聘请专业保安公司或者聘请有专业资格的保安人员上岗,规范做好小区安保工作。
(四)定期巡查,发现违规严肃处置
1、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相关街镇工作管理小组要组织力量定期开展巡查工作,特别是新建成交付小区和发生过类似问题的小区要重点检查,通过入驻社区警力加强日常巡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回潮现象。
2、严肃处置违法、违规人员。对于参与敲墙搬运行业“欺行霸市”的人员,各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区公安部门工作,公安部门等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严厉打击。发现物业企业、小区经理与违法违规人员联手勾结侵害群众利益、威胁居民人身安全的,区房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将根据有关管理办法,依法严处,落实更加严格的处置措施。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 整治 敲墙搬运 实施方案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6日印发
抄送:区公安局,区综治办,区工商分局,区发改(物价局),区司法局,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