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无
主动公开
青房管〔2023〕20号
无
2023.03.31
局属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深化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助推全局中心工作落地见效,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上海市政府办公厅、青浦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打造透明度最高、营商环境最优的城市。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室的总体部署和本市、本区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逐步推动政务公开从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从注重公开数量向更加注重公开质量和深度转变,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到2023年底,配合完成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建设任务,政策文件的数字化归集和推送机制基本形成,全流程优化政策公开服务的工作机制趋于完善,公开信息的实用性不断增强,政民互动效果进一步显现,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强化推动高质量发展领域信息公开
(三)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情况信息公开。做好美丽家园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信息披露,强化成果推介。(责任部门:物业科、物业中心)
(四)房产市场信息公开。做好新建商品房每月上市、成交、价格等信息的统计发布。(责任部门:市场科)
三、强化创造高品质生活领域信息公开
(五)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加强廉租住房供应房源和申请信息的联动公开,做好申请辅导。及时更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和申请供应信息。(责任部门:保障中心)
(六)改造项目信息公开。集中公开“两旧一村”改造计划及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旧住房更新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公示,加强宣传解释。(责任部门:两旧一村改造专班、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专班、更新中心)
四、完善政策发布和推送机制
(七)完善政策公开源头管理。配合区政府办公室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政策服务的工作办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制定的政策文件标签目录,在政策文件明确出台的标签分类,为数字化归集和推送夯实基础。(责任部门: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八)推进政策集中发布。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按照市政府主动公开公文库的公文标准和分类体系,配合区政府办公室完成主动公开公文集中归集,纳入市政府统一的主动公开公文库,确保入库的公文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高质量完成住房保障主题领域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责任部门: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五、优化政策解读
(九)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应解读、尽解读”。强化解读材料质量管理,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责任部门: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十)合理选择解读形式,扩大政策解读传播力。合理确定解读渠道,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对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要拓宽传播渠道,协调新闻媒体、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责任部门: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六、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十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制定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继续推进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局决策会议工作,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1次。优化代表遴选方式,推动更多市民代表、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代表参与列席活动。(责任部门: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十二)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局办公室会同相关业务科室、事业单位根据本年度重点工作编制本单位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通过房管局政务网站及市民广泛使用的平台公开以征集意见的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决策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一并公开。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集成度,以事项目录超链接等方式集成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草案解读、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责任部门: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十三)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组织开展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体,以民心工程、实事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下开放活动。鼓励以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活动主题和场次。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等环节,加强与参与公众的互动。结合本单位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责任部门: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七、夯实工作基础
(十四)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效,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责任部门: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十五)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房管局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房管局政务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的安全平稳运行。规范房管局政务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明确责任主体和供稿主体,理顺信息发布机制,科学分类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加强与网站的稿源互通,实现权威发布。(责任部门:办公室)
(十六)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抓好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各办理科室、事业单位要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降低纠错率、败诉率。(责任部门: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各相关科室、各事业单位)
八、工作指导监督和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更好发挥房管局办公室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事业单位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专题听取1次工作汇报。(责任部门:办公室、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十八)强化激励考核。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以评价实际工作效果为导向,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加大重点专项工作考核权重,提高考核区分度。(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办公室)
(十九)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工作要点重点任务日常检查和跟踪督查,视情开展工作情况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本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纳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责任部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