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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0.09.22

程光宇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8号委员提案“关于进一步督促物业企业履职尽责、做好小区内部排水设施管养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切实规范物业对于小区内部排水设施的日常疏通养护工作的建议。我局在日常工作中,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其中就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修服务。各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经理通过手机APP或者登录物业服务监管平台每日进行自查上报,房管部门定期进行抽查。

2、关于把规范排水接入纳入房屋装修监管内容的建议

应依据市房管局《关于加强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装修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要求,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落实住宅物业装修管理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天加强现场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重点对进入小区的施工人员、建筑材料;对装修施工阶段设计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的;对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存在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装修行为等加强检查与管理,发现违规装修现象,应当采取劝阻、制止和报告等有效措施。同时,各街镇应充分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的监管工作。

3、关于物业要切实承担起项目建成移交后的日常养护职责的建议。一是实行市场化管理模式的小区,应落实小区业主的主体责任,由小区业委会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服务监管,监督物业企业全面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事项;二是针对老小区,在不断推进实施综合改造的同时,针对物业收费标准较低,保安、保洁以及从业人员配置不足等问题,应以“质价”相符为原则,采取因地施策多策并举的方式,及时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共同商议物业管理费的调整方案,实现管理费的合理调整和物业服务水平提升,促进小区的有序有效管理。

4、关于试点探索物业标准化建设工作,重点加强小区内部基础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的建议。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结合《青浦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全面提升青浦区物业管理水平,实现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我局已着手制定《青浦区住宅物业服务管理规范》,另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物业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内容,包括了小区内部基础设施维护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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