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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22号代表书面意见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0.09.22

郭东方代表:

您在区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22号书面意见“关于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青浦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汽车保有量确实在不断增加。一些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已无法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停车难问题较为突出,未破解这一难题,我局主要采取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结合“美丽家园”改造及旧住房改造提升工作,因地制宜增加车位

1、“美丽家园”改造推进情况。根据《青浦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实施方案》(青府办发〔2018〕3号)的要求,以从根本上改善老旧住宅小区居住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实现改造区域整体“安全、优美、有序、宜居”为目标,在2018—2020 年三年期间实施全区范围内 1996 年(含)以前建成的住宅小区综合改造,基本实现三类房屋(直管公房、 售后公房、系统公房)全覆盖。“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两年来,共完成61个小区、132万平方米、2.1万户的改造任务,总投资6.9亿元。2020年是美丽家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将全面落实综合改造项目共7个,建筑面积为62万平方米,涉及11个街镇,总投资为2.8亿元。此次改造“一小区一方案”,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基本项目改造和特殊项目改造,其中便包括通过调整绿化形态、改造小区内部道路、清理小区内部杂物等途径来增加小区停车位。目前已完成实施“美丽家园”综合改造情况看,小区整体面貌焕然一新。

2、旧住房改造提升工作推进情况。根据区政府相关部署要求,按照“对于不在市级政策范围内但确有必要的,重点聚焦环境特别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及安置房小区,合理安排改造时序”的原则,研究制定住宅小区“美丽家园”综合改造提升工作。现我局初步拟订了青浦区旧住房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待区委区府讨论确定后,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要求,有序推进实施综合改造工程。同时,各镇应充分体现属地主体责任,结合本区域的实际情况,落实旧住房的综合改造工作,落实小区的管理责任,完善小区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的参与度。在提升改造中,将根据小区现有的规模和条件,听取居民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改造方案,对小区进行道路及车位改造,有效缓解小区停车“一位难求”、秩序混乱的现状。

二、加强改造后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停车管理问题

在实施改造的住宅小区,我们会充分体现改造项目实施与后期长效常态管理相一致的原则,确保日后小区物业服务“质价”相符。因此,在实施改造前,会设定相应的前置条件:一是启动并完成物业管理费调价工作;二是启动并完成维修资金的续筹工作;三是建立和完善小区各项治理制度机制,如疏解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矛盾,加强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指导业主建立车辆停放管理专项制度,规范停车资源使用和业主停车行为等。

三、利用闲置土地、小区周边资源资源增加停车供应

对于停车矛盾较突出小区周边存在可合理利用的道路资源的,我局将建议区建设管理委协同区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小区周边临时道路停车场的设置工作,加大“错时停车”的开放力度,充分挖掘可用资源,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对于停车矛盾较突出小区周边存在可利用的政府单位停车资源的,区建设管理为也表示将积极配合相关停车场管理单位及小区所属街镇做好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