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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084号代表书面意见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0.09.22

陈枫、张德梅代表:

您在区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84号书面意见“关于设立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指导中心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宜居品质,切实解决“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这一社会关注度高、老百姓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青浦区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加强政府支持引导,鼓励社会积极参与,大力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一、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制度保障

按照《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沪房管修【2011】187号)、《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相关建设审批的通知》(沪建房修联[2016])833号)、《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政府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建[2014]2号)及相关的配套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市场管理局制定了《青浦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青房管〔2019〕176号)。同时,结合近期的政策要求,即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19749号)关于规范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建筑方案设计工作的通知(沪房更新【202039)、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办理政府补贴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建【202028号),着力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工作。

二、取消立项环节,优化流程再造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若干意见》,按照“便民、利民、高效、服务”的宗旨和“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的要求,对办理加装电梯的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再造,我局取消了项目立项环节,规划、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简化审批材料,整合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协调服务能力,方便市民办事,对加装电梯行政审批事项、环节、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进行了重新梳理和优化,努力使加装电梯项目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三、降低准入门槛,增加资金保障

以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一项必备条件为需征得增设电梯所在幢房屋90%以上业主同意,2019年12月25日通过比例由90%放宽到三分之二,业主之间可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加装电梯中的利益平衡等事宜。要求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积极搭建社区协商平台,组织业主民主协商,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意见诉求,寻求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促成共识达成。在政府补贴资金比例40%不变的情况下,将资金补贴的最高限额由24万元提高到28万元。业主可以按顺序申请提取使用本人及其配偶、本人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中业主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

四、探索多措并举,加快试点工作

目前,我区加装电梯试点项目已经启动,其中夏阳街道晨兴花园5号楼已于2019年底举行开工典礼;盈浦街道城北新村17号楼已立项;海盈路16弄1号楼、海盈路16弄2号楼已进行加装电梯项目公示。晨兴花园电梯加装工程因疫情原因进度暂缓,待疫情过后将尽快施工,加快建设进度。后续我局也将密切跟进电梯加装施工进度,并及时依托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予以公布。

为全面铺开电梯加装工作,我局逐步探索多措并举解决上下楼难题。一方面,在实施旧住房改造、“美丽家园”等建设项目时,将加装电梯一并纳入改造项目意愿征询范围,引导业主达成共识,推动成规模电梯加装;另一方面,借鉴长宁模式,探索成立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中心,采取“一门式服务、全流程陪伴、社会化运作、专业化支撑”的服务模式,方便百姓更直观地了解加装电梯过程,为居民加装电梯提供“家门口”服务的便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