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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005号代表书面意见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2.06.30

潘自敏代表:

您在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05号代表建议“关于区级层面加快研究出台老旧小区电梯更换支持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区级层面出台老旧小区电梯更换配套政策”的建议。首先,我局依托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配合区市场监管局滚动实施使用满15年的住宅电梯安全评估,继续对接安全评估结论,推进隐患电梯修理改造更新。

其次,对于实施修理改造更新的电梯,根据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本市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的实施方案》(沪住综管联办发〔2015〕3号),从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工作原则、工作分工、工作流程、特殊情况处理、任务节点和工作要求等八个方面,就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给予指导。其中明确电梯修理改造更新涉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管理规约办理;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缺失的,应当由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表决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房管局相关工作要求,继续协同配合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和各街镇,做好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修理改造更新等工作,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