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QD4209001-2017-001
主动公开
青房管〔2017〕15号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7.02.24
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建委的关心支持下,全局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青浦”的奋斗目标,按照“取得四个新突破、形成四个新体系”的工作要求,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市、区两级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取得了“十三五”的良好开局。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局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根据业务分工和联系单位,形成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注重廉政风险防控,全年我局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共支出18.10万元,同比下降15.66%。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遵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但凡重大事项的确定或调整、修改,均通过党委专题会、党政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二、保持定力、沉着应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市级任务
一是顺利完成市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工作小组下达的《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任务》。计划2014-2016年三年内我区完成544处、129381平方米严重损坏房屋处置。其中:旧住房综合改造193处、48180平方米,严重损坏房屋351处、81201平方米、涉及居民1094户,处置资金4113.29万元,均已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顺利完成区政府与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签订的《2016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新建征收安置住房2050套;基本建成共有产权保障住房2920套、征收安置住房2294套;内配套任务59项,按照市推进办要求推进;新增租金配租家庭70户;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10.78万平方米;旧住房改造1500户,均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三是顺利完成市住建委下达的《2014-2017年解决在外过渡户动迁居民安置实施计划》任务。计划2014-2016年解决安置在外过渡户2951户,已顺利完成三年目标任务。
(二)区级任务
一是顺利完成区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建设筹措人才公寓750套、4.7万平方米;旧住房综合改造4万平方米,区属动迁安置房开工2个项目、竣工33.16万平方米、安置2103户,动迁安置小区物业服务新模式的探索,均已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大旧住房综合整治及老旧小区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力度,推进惠民实事工程。旧住房综合整治10.6万平方米;光明工程改造2452户;二次供水改造20万方米;15部老旧电梯落实整改;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8个;9个易积水小区的整改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完成13个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推进26个1996年前建成及22个1996年至2000年建设老旧小区维修资金补建工作,按今年目标要求,我区的区级财政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是《区属动迁安置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有序推进,根据计划要求,全区2015-2017年计划开工项目14个、面积83.52万平方米,竣工项目17个、面积148.23万平方米,安置项目13个、户数5306户。截至2016年底开工2个项目、面积11.99万平方米,竣工9个项目、面积97.69万平方米,安置7个项目、安置户数3367户。
二、大胆探索、创新机制,小区治理突破瓶颈
以推进住宅小区居民自治与社会共治为核心,扎实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物业行业监管,努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2011年-2015年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行业公众满意度测评我区排名连续五年均保持全市前三。
(一)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深入实施
自去年制定实施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后,物业管理瓶颈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取得了一定成效。召开联席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年初区政府牵头召开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并与成员单位签订工作责任书落实责任,同时将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区政府对各单位的年度考核,确保任务的有效落实。探索动迁安置小区物业服务新模式。《青浦区配套商品房物业服务“托奖补贴”实施办法》历经2年深入调研及征求意见,于今年4月开始实施,通过提高托底补贴标准缓解动迁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收不到费及日益增长的成本造成入不敷出的窘境,并对管理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予以相应奖励,激励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及物业费收缴率,促进动迁小区物业管理良性循环。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针对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后自行修复的房屋,解除房屋行政交易限制44家;对保障住房违规出租、出借情况进行排查,要求违规出租户立即整改;排摸群租43户,同比减少52.22%,落实整改43户,共清退外来人口277人,100%完成本年度“群租”整治工作目标。开展防汛防台检查。检查住宅小区325个、地下空间136个,321个小区完成管道疏通,督促落实整改安全隐患88处。
(二)物业行业监管继续加强
规范住宅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对维修资金支取或分摊数额较大,处于全区前10%的业委会及业主意见反映较多的小区加强实地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抓好整改落实。全年共办理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缴款项目64件,共归集维修资金3.7亿元,支取使用维修资金2901万元。物业行业服务水平得到提升。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由2015年1年1次满意度测评调整为1年2次。严格落实企业资质管理,共办理物业企业资质注册28件;积极做好公房出售工作,共办理房改业务37件。
三、惠及民生、确保安全,旧房改造稳步实施
开展老旧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置,大力推进以旧住房改造为重点的各类住宅修缮工程实施,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监管,改善居民居住质量。
(一)旧住房综合整治大力推进
重点推进纳入本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三类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旧住房修缮工程安全质量监管,规范程序。全年完成旧住房综合改造18个项目、10.6万平方米,受益户数2037户,主要分布在金泽、练塘、朱家角、盈浦、白鹤等街镇。
(二)旧住房成套改造协调推进
朱家角镇成套改造从2007年开始,已经完成改造的共计57幢房屋,改造房屋面积101408平方米。2016年朱家角成套改造项目共8幢房屋,改造户数215户,改造前后新增3865平方米,投资金额5170万元。目前改造方案已与业主见面,部分业主已腾空在外过渡,改造房屋周边障碍的动拆迁及拆违工作也正在收尾阶段,但由于规划和施工许可的问题该项目难以推进。
四、加强监管、有效调控,市场运行保持平稳
在继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今年10月8日市住建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执行,加强市场监测,加大执法力度,规范交易秩序,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态势,合理引导住房建设消费。
(一)房地产交易监管不断加强。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备案管理,做好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二手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制度衔接。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研判,重点做好对高价、热销楼盘销售方案的监管指导,控制好上市节奏。目前在我区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约147家,全年共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27件、房地产经纪企业机构备案19件、商品房预售许可68件。
(二)房地产市场监测不断加强。 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走势和预期变化。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全年新建商品住宅共批准上市107.10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3.33%,成交量有所增加,共成交157.42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4.03%,成交均价涨幅较大,为31013元/平方米,同比上涨23.57%;二手房成交140.61万平方米,同比增加93.07%,成交均价16902元/平方米,同比上涨22.24%。目前全区在售新建住宅项目(包含剩量尾盘)约80个。
五、阳光征收、规范征收,征收行为不断规范
围绕依法征收和阳光征收,着力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化监管,积极推进和支持旧区改造和重大项目建设。
(一)房屋征收监管不断加强
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监管和指导,依法合理确定征收补偿范围,规范征收补偿流程。完成了新城一站基地最后一户的签约工作;顺利启动徐泾镇道路建设涉及到的5个地块、14家企业的依法征收程序,其中已签约10家企业,余4家未签企业的征收程序正在推进过程中。
(二)旧区改造力度不断加强
完成全区旧城改造情况的排摸,并牵头相关部门召开旧城改造专题协调会,制定《旧改实施意见》并上报区政府;根据区府建材市场动迁专题会议精神,完成青浦建材市场情况排摸并上报区政府。
六、住有所居、改善民生,住房保障加快落实
(一)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中等及中等偏下群体住房困难持续改善,受益家庭规模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方面,新增租金配租家庭36户,累计受益家庭280户,今年累计发放租金补贴133.50万元;完成119户实物配租家庭的签约入住,累计受益家庭231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方面,完成163户家庭的签约工作。 公共租赁住房方面,社会租赁房诸光路2号地块项目(570套、3.2万平方米)已竣工并具备供应条件。区属动迁安置房方面,年内完成开工2个项目、竣工33.16万平方米、安置2103户;制定并实施《青浦区区属动迁安置房闲置房源统计管理办法》,协调处理我区1260套闲置房源的消化方式。保障房5%配建方面,与开发企业签订配建协议,共落实配建保障性住房5.15万平方米、878套。
(二)大型居住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围绕“抓开工、促建成,抓配套、促入住”,加快大型居住社区住宅建设和配套设施完善。截至2016年底,全区已启动建设四个大型居住社区,分别是华新基地、诸光路基地、徐泾北基地、新城一站基地,住宅建设方面,新开工保障性住房364.31万平方米、51345套,已累计交付333.71万平方米,47141套,占新开工总数的91%。内配套建设方面,计划新建大居内配套项目228个,目前已开工138个项目,占总数的60%,已完成竣工111个项目,占总数的48%。
七、严格交付、合理安排,住配建设深入推进
继续做好全装修住宅项目的监管和装配式住宅项目的推进落实工作,合理安排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提升住宅建设和配套水平。
(一)继续推进住宅产业化
根据市政府批示要求,严格做好装配式住宅项目土地出让征询事宜,加强装配式住宅项目的推进和落实工作,明确装配式住宅范围,确保预制装配率达40%。全年共落实5个装配式住宅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33.12万平方米。加强全装修住宅项目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密切关注住宅项目的建设进程,每月以报表形式及时掌握信息数据,以现场核查、检查形式及时掌握现势性,确保监管有力。全年共有全装修住宅项目28个,全装修住宅面积198.78万平方米,占住宅面积的66.99%,比例逐年递增。
(二)继续推进配套设施建设
做好社区内公建用房的接管汇总移交工作,全年共和8个街镇办理了公建用房移交手续,共移交相关公建191648.85平方米,即保障了社区管理的连续性,又避免了国有资产的空置浪费。年内征收配套费6.94亿元,同比增收27%,截至年底配套费专户共列支9.64亿元,含上缴市财政轨交费7420.43万元、区财政计提水利建设基金1859.51万元,及调入专项存量资金5.81亿元;截至年底区财政配套费专户余额1.62亿元。
八、加强对接、理顺条块,房办下沉贯彻执行
按照市住建委《关于推动本市区房屋管理职责下沉街镇工作的指导意见》及青委办《青浦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2016年工作要点》、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加强条块对接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及管理职能权限,积极推进基层办事处编制人员下沉,梳理形成了《青浦区房管局职责事项及街镇房管所条块责任清单》,理顺条块关系,加强条块对接,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工作交接。
九、严格有序、稳扎稳打,基础管理规范运行
充分发挥基础保障功能,确保综合管理和基层窗口部门运转有序,确保主动服务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信访矛盾化解力度进一步加大。积极处理好各类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局领导直接参与信访接待,确保落实区信访目标责任。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来信429件次,处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861件,处理962121物业呼叫平台受理的维修、咨询、投诉案件5755件、区网格化城市管理平台受理的任务6件、办结率均为100%,受理房屋漏、堵、水电等应急维修问题16368件、全部完成保修指令,有效解决居民合理诉求。行业基础管理进一步加大。积极做好信息工作,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51件,报送信息228件,区级层面录用119件;落实“两会”意见、提案主办件9件、协办件11件;努力做好各类文书档案工作,共登记收文7967余件,发文196件;接待档案查阅服务对象约15900人次,利用档案36140卷;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完成2015年度部门决算和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方面,住宅小区基层组织和业主大会建设未全覆盖,物业服务市场化程度不高、水平参差不齐,业主委员会运行不够规范,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联动不够等等。二是房产市场监管方面,商业办公项目的后续管理有待探索、商品房上市、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有待加强。三是保障房建设推进方面,5%配建房的使用范畴仍待扩大到“四位一体”全部保障房,区属动迁安置房需从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账户扩展建设资金来源,保障房建设标准仍需提高。对于上述问题,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和改进。
2017年是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工作扎实推进的关键之年。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工作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工作部署,以改革的精神和法治的思维,破解转型发展中的瓶颈难题和工作推进中的遗留问题,不断开创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2017年全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届市委八次、九次、十次会议的精神,围绕“一个立足点”,即全面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青浦,为人民群众幸福美好新生活而努力奋斗;突出“两个工作基调”,即以人为本、民生为主,做实与民生相关的实事项目;坚持“三个基本导向”,即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用更广阔的视野谋划青浦的未来,一步一个脚印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2017年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的推进落实:
一、坚持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制”
要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要严明纪律,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要强化政治意识,把学习两部党内法规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学深、学细、学透。对照《准则》要求,树立更高标准,作出庄严承诺,把《条例》作为负面清单,逐一对照、划清底线、律己慎行。
二要坚持导向,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规范公务卡结算使用内容,提高公务卡使用率,严格限定现金支取范围。明确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律严肃处理,坚决查处公款吃喝由明转暗等行为。
三要领导带头,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思想引领、先学践行,自觉做好表率,时刻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做好规定动作,严格落实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市、区两级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分解目标并落实责任到部门,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各项三年行动计划顺利收尾。
一是严格落实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未下达)。将保障房新建、基本建成、供应以及内配套建设、配租、旧住房改造等任务细化分解到按月、按季度逐步推进。
二是严格落实区政府下达的2017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已下达)。按季度目标要求稳步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旧住房综合改造8万平方米,“无群租小区”挂牌50%以上,区属动迁安置房开工6个项目、竣工23.73万平方米、安置832户,新增廉租家庭采用货币补贴比例力争达到90%左右,落实共有产权保障房第六批次房源计划,筹措公租房源367套、具备供应条件房源200套等工作。
三是确保各项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顺利收尾。《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区属动迁安置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均已到了任务的最后一年,要加大推进协调力度,确保项目如期开竣工,三年计划顺利收尾。
四是研究制定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通过实地调研,现场踏勘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新一轮区属动迁安置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保全区动迁安置供需适度平衡、缓解安置压力。
三、做好自选动作,扎实推进重点工作
(一)逐步探索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新模式
要紧紧围绕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各项治理工作。特别是事关民生的工作,要狠抓落实。
一要坐实联席会议制度,做到“三落实”。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落实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属地化管理的责任,强化责任性、联动性、协同性;落实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的工作职责,保障社区治理工作的良性运行。
二要抓紧收尾三年目标,瞄准“四重点”。重点是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自来水二次供水改造项目,部分小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部分老旧小区技防设施改造项目等。
三要创新探索服务模式,力创“新亮点”。创新探索住宅小区社会组织服务模式,督促各街镇探索引进物业管理专业社会中介组织参与社区管理、治理事务。
四要强化自治能力水平,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强化街镇、居委会对业委会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帮助,以及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建设工作,实现社区治理组织网络全覆盖。通过不断优化业主自我管理的机制,促进民主治理、民主监督、自我服务能力的提升。
(二)逐步探索旧住房综合改造的新试点
加大住房综合改造力度,继续保持住宅修缮工程安全质量监管高压态势,深化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常态长效管理。
一要列计划、做安排。2017年计划修缮8万平方米、受益1200户,项目预计于2017年6月底前落实改造工程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和组织实施工作,2017年7月全面开工,10月底基本完成。
二要挑试点、做方案。试点定在盈浦街道、建筑面积11.30万平方米、受益2337户、资金5240.65万元。改造内容包括房屋屋面、外立面改造,楼道管线改造,道路改造等。我们将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改造方案,并落实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要重排摸、推旧改。计划实质启动旧城改造项目,主要以老镇区公房、私房改造为主,在前期排摸的基础上确定一、两个点作为试行项目实施改造。
(三)逐步探索房产市场监管的新举措
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关注市场走势和预期变化,把好预证发放和调价关。加强市场监督检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确保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
一是尽快出台商业办公项目管理办法。市住建委发布自1月6日起,会同相关部门对商业办公项目进行集中清理核查,在此期间暂停此类项目的网上签约。商业办公项目的后续物业管理将是今后面临的一个社会问题,要尽快研究探索出台商业办公项目管理办法,做到有据可依。
二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市住建委、市规土局于2016年10月18日在网上发布涉嫌擅自提价销售的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2家系我区企业,我局立即采取了相应措施。2017年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房产市场监管力度,联合区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坚决遏制房过快上涨态势,促进本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逐步探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新方式
研究解决国有土地上企业事业单位征收难问题,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工作方案,采取多种补偿方式,依法与协议征收同步。
一是在征收方式上,拓宽渠道。以破解征拆难题为主线,进一步探索、完善工作方式方法。按程序推进徐泾镇3个地块的征收工作和子木公司的诉讼工作。
二是在安置计划上,制定目标。按照“政府组织实施、明确建设标准、限定供应价格”的原则,在前期排摸的基础上,拟定2018-2020年新一轮区属动迁安置房三年行动计划。
(五) 逐步探索“四位一体”住房保障新体系
廉租住房作为托底的住房保障基本品种,运作主体是政府,方式上主要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原则。有利于廉租家庭根据就业、就学、就医等实际情况针对性选择租赁住房,操作上简便易行。同时,建立可操作的退出机制,引导和鼓励廉租家庭通过享受更高层次的保障,甚至可以通过一次性货币奖励方式,引导其柔性退出实物房源,退出上方便有序。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作为联系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的纽带保障品种,按照“定价科学、政策稳定、以供定需、轮候供应”的制度安排,继续保持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制度和政策稳定运行,进一步缓解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户籍家庭的住房困难。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主要使用大居在本区的房源和本区配建的5%房源。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公共服务品种,逐步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对于集中筹措的公共租赁住房,突出人才导向,最佳方法采用单位整体租赁方式予以配租。对于15%开发商自持的社会房源(自2016年6月起,全市新出让住宅地块,普遍要求地块15%面积由开发商自持,只租不售),考虑纳入保障房管理平台,加快研究管理新模式,即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解决社会一般公共租赁住房对象保障问题。
动迁安置房作为用于重大项目居民安置的保障性安居用房,应继续按照“政府组织实施、明确建设标准、限定供应价格”的原则,探索多种形式的动迁安置方式。将货币化安置、闲置房安置、异地安置、5%配建房列入安置方式范畴。打破维靠建设安置房来实行安置的唯一途径。
(六)逐步探索大型居住社区建设管理新亮点
“十三五”期间要继续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加快各类配套设施的建设,配合优化完善大居社区管理制度,理顺“一委、一办、一中心”机制,整合社区资源逐步实现共治,转变政府服务理念,充分利用市场社会资源提升大居的专业服务。
一是新城四站需调整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新城四站控规调整,积极对接市推进办尽早进行核实论证,确保基地内项目按照计划顺利完成。
二是住宅项目需结算收尾。计划完成除华淦置业有限公司和景水湾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住宅项目外其他项目的结算工作。
三是内配套项目拟定计划。2017年初步安排新开工项目20个,其中:新城一站基地11个,徐泾北华新拓展基地9个。
四是分摊费资金加强管理。制定《青浦区大型居住社区分摊费管理办法》并开设收入专户,用于核算分摊费收入。
(七)逐步构建住房监管和配套建设的新规模
继续做好全装修住宅项目的监管和装配式住宅项目的推进落实工作,合理安排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提升住宅建设和配套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住宅产业化。根据文件要求,做好保障房配建、全装修比例、装配式住宅在地块出让前的征询工作。做好装配式住宅项目的推进和落实工作,多与开发单位沟通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确保完成装配式住宅地块的年度计划目标。加强全装修住宅项目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密切关注住宅项目的建设进程,每月以报表形式及时掌握信息数据,以现场核查、检查形式及时掌握现势性,确保监管有力。做好新建住宅交付工作,严格按照细则要求审批材料和现场踏勘,不符合要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提高交付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持续推进配套设施建设。结合各街镇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和探索未来现代城镇公建配套费使用机制,合理安排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预算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果。探索改进公建配套用房的管理方式,及时适应时代、新形式下业主和各街镇社区管理部门对配套公建的新要求。
关于落实2017年目标任务提几点要求
第一,站位要高
一是要有抢抓机遇的意识。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工作呈现出“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局面。天时就是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所带来的机遇,地利就是4个大型居住社区在我区建设的区位优势所带来的机遇,人和就是全局上下对房管发展的坚定信心和美好期待所带来的机遇。这些都是加快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工作发展的“助推器”和“催化剂”,我们一定要准确把握、牢牢抓住,善于将各种机遇正向叠加、形成合力,努力将房管的发展推上一个新的更高的台阶。
二是要有全局一盘棋的意识。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工作是“一盘棋”。我局制定了系统的目标体系,从全局层面来讲,就是要咬紧市、区两级签订下达的责任书和重点工作等目标任务不放松。从计划层面来讲,就是要咬紧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区属动迁安置房三年行动计划等条线任务不放松。从规划层面来说,就是要严格落实青浦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探索、青浦区2017年房地产开发投资估测和住房保障“十三五”规划。这些目标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大家紧密协同、密切配合才能完成。各部门都必须进一步强化“一盘棋”思想,以大局为重,以发展为重,同心同德,相互补位。
三是要有创新突破的意识。面对“新常态”和“新形势”,过去的很多办法和经验已经不管用了。这就逼着我们必须勇于创新、敢于突破。比如针对当前危旧房处置难、“群租”整治难、保障房后续管理难等突出问题,广泛调查研究,每年有针对性地确定1-2个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集中调研,制定具体可行的办法,抓紧研究管用适用的应对之策,破解发展难题。
第二,责任要明
一是要各负其责。市、区两级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签订的责任书就是立军令状,是对组织和人民的承诺。请大家严格对照责任书,层层分解细化,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每一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工作由谁负责,推进情况怎么样,下一步要怎么做”,这三个问题要问得清楚、答得明白、有凭有据。尤其是向老百姓承诺实施的实事工程,必须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二是要积极主动。一线部门实施也好,条线部门指导也好,在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上,要积极沟通、搭建平台、合力推进。对于一线的直属单位而言,旧住房修缮和成套改造、廉租房和共有产权保障房供应及后续管理问题等重点工作,自己首先要着手去了解情况,不等不靠,发现问题要快,反映问题要真,解决问题要实。对于机关业务科室而言,加强行业管理主要依靠政策的制订、指导、落实,因此政策研究、政策指导、政策落实要同样重视,不偏不废,积极主动地进行研究,能够拿出专业的分析报告和对策建议。
三是要督查问责。督查要突出效果,考核要明确导向,问责要突出警醒。督查的目的不是找茬儿、不是挑刺儿,而是促使大家对照目标找差距,对照差距补措施。对于未达到工作进度和标准的部门,属客观原因的要共商对策,组织攻坚;属主观原因的要查责任、议措施、促整改。对一些推进不快、落实不力的工作,要深入开展督查调研,针对疑难问题,采取现场办公、限时办结等措施,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第三,工作要实
一是要有实实在在的工作方案。以工作方案的形式推动工作落实,有利于形成合力,有利于明确责任,有利于把握节奏,有利于考核督查。我们的工作要反对磨嘴皮子和摆花架子,必须要有真功夫、真本领。能够制订清晰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且能够推动落实,就是我们的看家本领。尤其是跨年度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明确阶段目标、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和问题反馈,做到“一任务一方案”。如此,我们的工作就能按图索骥,步步为营,环环紧扣,就能“一张蓝图干到底”。
二是要有实实在在的工作精神。对在座的各位中层干部而言,落实不仅仅是一个态度问题、作风问题,更是一个品格问题和能力问题,其背后体现的是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的是干部的决断力和执行力,说到底,是体现一个干部能否胜任岗位的基本要求。我们既要谋大局,又要抓具体,对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责任分解,要确保落到实处,不能“一说了之”、“一签了之”。特别是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干,要实地检查工作进展、把脉问题症结,在把握方向和破解难题上凸显龙头作用。
三是要有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我们既要重视工作结果,更要重视工作效果。凭良心讲,大家都想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让组织满意,让群众满意,但是要防止“好心办坏事”。出台新政策也好,为民办实事也好,都要能够从全局出发,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项目导向,聚焦群众的“急、难、愁”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多做雪中送炭之事,少做锦上添花甚至画蛇添足之事。要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得到真真切切的实惠,群众才会相信我们是真心实意为老百姓着想。
同志们,形势催人奋进,发展时不我待。2017年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在区委区政府和市住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高昂的士气、更加务实的作风,齐心协力、凝心聚力、奋发努力,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现代化新青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7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努力抓好思想理论建设。每月一次开展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首要任务。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上好党课,学好党章,巩固党性,挖掘特色。严格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年新提拔正科级中层干部3名,副科级中层干部4名。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基层支部班子,全年对局属三个基层党支部进行了支部委员增补。从严发展党员,全年转正2名预备党员。
2017年2月24日
一、明确责任、深化作风,两个“责任制”严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