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措施的通知
QD4309001-2020-035
主动公开
无
青房管〔2020〕59号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04-21
各街镇房管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切实加强我区物业服务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加强本区住宅小区装修管理,有效打击“敲墙党” 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整治“敲墙党”违法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住宅小区平稳安全、居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问题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以及区委政法委的指导意见,结合当前物业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在物业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回顾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巩固扩大战果、加强协同配合,坚定不移地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各街镇房管所、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按照“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的原则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要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行业监管和行业治乱工作的联系,提高对黑恶势力打击的精准性,消除政策监管盲区,重点打击以下行为:(一)采用暴力、恐吓、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垄断小区装饰装修、敲墙打洞、建材供应、建筑垃圾短驳清运等业务的。(二)以暴力、恐吓、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滋扰纠缠业主 (或物业使用人),干扰其正常生活的。(三)以暴力、恐吓、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滋扰纠缠装修施工人员,干扰其正常装修活动的。(四)采取贿赂欺骗、暴力威胁、抢夺票箱、滋扰纠缠、聚众哄闹或者其他手段,干扰破坏业主大会会议或者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改选的;煽动部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或者勾结社会闲散人员采取上述手段,干扰破坏业主大会会议或者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改选的。(五)侵吞、侵占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财产性利益的。
三、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做好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一是健全物业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配置足够的人员,依法依规依约开展物业服务工作,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法治教育与培训,规范项目经理执业行为,切实落实项目经理每日自查制度,从源头遏制、杜绝住宅小区内“敲墙党”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切实尊重并维护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三是加强装修管理,物业企业要切实根据《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装修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沪房规范[2019]12号)的要求履行管理职责,落实装修前的事项告知,加强对装修活动的日常巡查,督促业主、使用人树立守法履约意识。
四、进一步广泛宣传发动。各街镇房管所要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在小区公共宣传栏以及楼道、梯位、厅堂显著位置张贴宣传通知,采取投放信报箱、客服前台摆放等方式发放宣传资料,进一步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利用业主短信群、业主微信群、LED屏、小区广播等进行专项宣传,向群众宣传开展打击“敲墙党” 违法犯罪行为的态度和决心,提高业主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民参与共同扫黑态势。发动广大业主积极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从源头上挤压涉黑涉恶犯罪空间,有效避免黑恶事件的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加强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严格规范管理和重点监控,在物业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各街镇房管所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全面查找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结合舆论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汇总、案件处理结果等工作情况,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做好部门协同配合。积极开展住宅小区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管。通过“五查”制度,加强住宅小区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录入“上海物业”APP,对有问题的企业开具整改单,限期整改,并根据《上海市物业企业及项目经理失信行为记分规则》予以记分处置;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报告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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