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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直管公房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的通知 2015-10-12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房地集团:

  为进一步提高直管公房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效能、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推动直管公房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切实依法、依规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保障直管公房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直管公房信访工作的责任感

  直管公房管理工作历史跨度长、政策性强,相关信访事项涉及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有关重大历史事件以及征收(动迁)等,内容复杂、种类多,有些涉及当事人重大权益,矛盾较为激烈。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房地集团要及时研究直管公房管理信访矛盾的特点,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增强责任感,加强对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分工协作,增强直管公房信访办理工作的协调性

  各房地集团作为直管公房受权经营管理主体和出租人,要积极落实直管公房经营管理职责,从源头上减少信访矛盾的产生。同时,要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明确内部责任分工,保证工作人员和经费投入,切实做好本集团受理和上级部门交办(转办)的各类信访件的办理和矛盾化解工作。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要切实履行对直管公房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责任,督促房地集团做好信访件办理工作。当事人对房地集团作出的信访初次答复不服,向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申请复查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应及时受理,并作出复查意见。

  此外,对系统直管公房、动迁安置的使用权安置房中的信访矛盾,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要加强对出租人矛盾化解工作的指导,及时办理答复信访人的信访诉求。

  三、主动协调,将直管公房信访矛盾纳入人民大调解格局

  要充分利用社区人民调解力量,创新沟通、协调渠道,搭建和利用各种矛盾调解平台,整合取证和调解资源,增强直管公房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的有效性。

  对旧改征收地块内的有关矛盾,要充分利用好第三方公信评议机构这一矛盾化解平台,将此类矛盾化解在征收一线。

  四、按照信访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把直管公房管理相关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和本辖区

  当前,直管公房的日常经营管理以区为主,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房地集团要主动向区委、区政府信访及相关工作主管部门汇报直管公房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宣传介绍直管公房管理知识,以便各区县信访及相关工作主管部门更好地做好直管公房管理所涉各类信访件的复查、复核工作。同时,要利用好区县政府相关部门协调、维稳和综合治理方面的优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和规定,切实把直管公房管理相关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和本辖区。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将不定期开展对直管公房管理业务的培训,并且每年一次组织对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房地集团直管公房信访矛盾化解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情况抄送所在区国资主管部门和信访工作主管部门。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