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新镇村庄改造长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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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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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8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现将《华新镇村庄改造长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华新镇村庄改造长效管理实施细则
村庄改造是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载体。为切实巩固和维护村庄改造的成果,把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民生产生活的美好家园,根据《上海市青浦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委、区绿化市容局关于青浦区村庄改造长效管理意见的通知》(青府办〔2012〕78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订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城乡一体、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符合本镇特点的村级公益设施和环境管理养护有效机制,不断提高村级公益设施维护和环境管理水平,发挥村庄改造持久效益,努力提升农民居住环境的质量,确保农村居民长期受益。 二、总体目标 理顺管理机制,明确管理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内容,建立健全村庄改造长效管理制度。通过实施村庄改造的长效管理,保持“道路硬化、河道美化、墙面白化、村宅绿化、村庄美化、素质强化”和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三、管理要求 镇社发办、环卫所、规保办、昌宏公司、绿化公司、城管分队等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共同做好本镇村庄改造长效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推进、检查考核、政策标准制定等工作。 村民委员会作为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主体,应把此项工作作为村民自治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做好日常各项养护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在维护村容环境、参与设施养护中发挥重要作用。对于村级道路和桥梁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河道等专业性较强的管护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专业养护队伍,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对于另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或有协议约定的管护对象,如村庄改造施工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修责任,按规定或约定由相应机构或企业实施。 四、管理内容 (一)村内道路桥梁保洁养护。保持村内道路桥梁(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畅通无阻,及时制止在道路及道路两侧堆放建筑垃圾和杂物,做好道路桥梁的清扫保洁工作,及时修复损坏部分;制止在桥梁乱贴乱画的现象并保持桥面整洁。(镇规保办协调推进) (二)村庄绿化及绿化养护。努力增加村庄绿化面积,合理改善绿化结构,不断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建立村庄绿化养护制度,创新绿化养护机制,坚决制止损坏、砍伐等破坏绿化的行为。严禁各类损坏古树、影响其正常生长的行为。(镇绿化公司协调推进) (三)村庄河道保洁及河道岸线养护。建立河道保洁专业作业队伍和河道保洁管理制度,对打捞垃圾按规范处置;教育和劝阻村民不向河道倾倒垃圾;教育和劝阻村民不乱占、乱挖河岸,不在岸线范围内乱堆杂物;建立村级河道岸线养护机制。(镇环卫所协调推进) (四)环卫设施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建立完善村庄环卫设施的日常保洁和维护制度,做到公厕、垃圾箱房等环卫设施整洁、有序,设施使用正常、基本完好。要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清运网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专人收集负责制;每户配置一个垃圾桶,每个村设立一定数量垃圾箱(房),生活垃圾转运处置纳入街镇清运系统。(镇环卫所协调推进) (五)村庄路灯、公共设施、卫生设施和公共活动场所维护。各村要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除应与建设方或产品供应商建立维修保养责任关系外,还应确定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工作。(镇规保办协调推进) (六)污水处理实施维护。为确保污水收集管路系统通畅及污水处理设备完好并正常运行,除与设备供应商建立长期的设备维修保养责任关系外,每个村还应建立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落实专业队伍做好日常的养护管理工作,做到污水管道通畅,无堵塞、占压、私自接管等现象;窨井机构完好无损、污水无冒溢;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处无违章占用等。(镇昌宏公司协调推进) (七)宅前屋后环境维护。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增强村民的环保意识,引导村民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由村民各自负责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做到垃圾入筒,不随意堆放杂物,保持清洁整齐。(镇社发办协调推进) (八)村庄村容整洁。杜绝乱搭建、乱张贴、乱堆放。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坚决制止违法搭建;与外界连接的道路、通道两侧、村民集中活动区域范围内建(构)筑物外立面应无乱招贴、乱刻画、乱涂写等现象,保持墙体白化和整洁。(镇城管分队、拆违办协调推进) 四、考核办法 (一)实施专项资金奖励 对完成改造并验收合格的村,在三个月内对其后续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初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给予一次性奖励,作为所在村的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资金专款专用,考核成绩按照《华新镇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考核标准》(见附1)评定,共分四档: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奖励10万元;80-89分为良好,奖励8万元;60-79分为合格,奖励6万元;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奖励。 (二)实施长效管理考核 对完成初次考核的村,以后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考核,考核成绩按照《华新镇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考核标准》(见附1)评定,仍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对考核不合格的村实行倒扣。倒扣办法按验收时的实际户数为标准,每户倒扣1000元,由镇财政办根据考核结果于年终统一实施代扣。村庄改造长效管理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列入对村干部绩效考核。 五、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一)制订村级管理制度。各村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长效管理制度和队伍,并建立台账记录、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台账记录和工作档案均为实施考核的重要依据。完善定人、定岗、定责任、定目标考核等措施,加强对受委托实施养护的单位和提供管护服务的个人的绩效考核,使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村民自我管理的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采取编入村规民约、组织志愿者队伍、创优评比等有效措施,鼓励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参与。长效管理的责任划分、内容、制度、支出应纳入村务公开事项接受村民监督,长效管理情况应作为村委会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以及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情况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 (三)完善“一事一议”制度。要把村庄改造后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和资金预算,纳入村庄改造项目“一事一议”内容,在村庄改造事前阶段进行村民讨论决策。 (四)积极开展后续创建工作。村庄改造后的行政村,应纳入市、区级“村容整洁示范村”、“卫生村”、“文明村”、“生态村”、“美好家园示范村”等创建工作范围,由相应职能部门加强指导、考核,共同持续推进长效管理工作。
附:1、华新镇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考核标准 2、华新镇村庄改造长效管理项目分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