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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华新镇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

主动公开

2020.06.02

2020年华新镇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

2020 年本镇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引导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一、抓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落实

(一)做好专题宣传和组织实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出台后,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制定落实方案,抓好有关人员学习培训和《规定》中新增要求的组织落实工作,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个子栏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内容要标准规范、清晰易懂,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修订并标注更新日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按照统一格式、法定时限,发布和报送工作年报,并在工作年报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部分,报告对上级及本单位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对通过当面、邮寄、传真方式提交的申请,要在 2 个工作日内录入工作平台。依申请件的补正、延期、意见征询等办理程序,办结结果以及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也要全面及时录入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原则上,通过依申请方式提供的政府信息中,可为公众广泛知晓的,均应转为主动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

(四)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要对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合标准化工作和业务实际,确定主动公开具体内容,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通过本单位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集中发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历史政府信息的转化公开,要对本单位 2010 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

二、进一步深化解读、回应、参与

(一)提高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针对性。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经镇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审议通过的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均应进行解读。要切实提高解读质量,不得以简单摘抄文件内容的方式进行解读。要明确解读重点,着眼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多渠道开展权威解读,重点解读执行标准和范围、惠企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内容,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政策信号正确释放。加强政策精准解读,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精准推送和企业群众创业办事相关的政策核心内容,打通政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二)及时主动研判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好差评、“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信箱、政务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强化政务舆情精准回应,要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密切跟踪市场对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特别对卫生防疫、公正监管、房地产市场、招生入学、社会保障等经济和民生热点,以及企业和市民创业办事的堵点痛点问题,要及时有效回应,澄清模糊认识,并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有关单位要及时发出权威声音,在 5 个小时内作出首次回应,正确引导舆论,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要在年初制定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上报区政府办公室。凡列入目录的政策性决策事项,均应在决策前,将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上网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决策承办单位可根据决策事项类型同步通过听证座谈、专项听取意见、实地走访等其他形式专门听取意见。公众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应在决策出台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四)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要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确定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公众参与事项种类和方式,积极搭建政民互动平台,畅通互动渠道,广泛听取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或政府开放周、网络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对优化营商环境、城市更新和危旧房改造、垃圾分类、社区治理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鼓励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积极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全面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开展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要做到分类科学、内容完整,充分体现业务工作内容,便于公众检索、查阅。

(二)细致配合做好国家试点领域标准指引落地应用。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优化标准应用,推动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

(三)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对办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全市通办事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等清单。全面准确公开各类办事指南,指南应载明全部办事条件和规范格式文本,做到通俗易读。

四、严格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政务公开的制度设计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办公室要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制。

(二)强化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估。要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邀请人大代表、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专项评议。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用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的法定权限,加强工作过程管理和检查。

(三)实行责任追究。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特别是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应该公开而不公开或公开不到位,解答群众咨询不到位,引起群众不满意而导致投诉,经查属实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