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大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QE6001000-2022-025
主动公开
华府〔2022〕29号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
2022.07.11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经研究决定:
许大为同志试用期已满,任华新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6月算起);
王剑光同志试用期已满,任华新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6月算起);
钱佩玉同志试用期已满,任华新镇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6月算起);
胡欲萍同志试用期已满,任华新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6月算起);
傅国庆同志试用期已满,任华新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6月算起);
俞俊彦同志试用期已满,任华新镇社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6月算起)。
特此通知。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