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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实施意见

主动公开

2010.02.10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浦区《关于推进青浦区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加快推进我镇“全国社区教育实验镇”的工作,更好地促进我镇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保持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现就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我镇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紧紧围绕我镇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充分利用、拓展和开发社区内的各类教育资源,努力实现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的协调发展,积极探索构建我镇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学习化社会的有效途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提高社区成员的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社区教育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1、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全镇社区教育网络,形成“政府统筹领导、相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模式。

       2、着力打造具有时代特征、农村特点、华新特色的社区教育发展模式。

       3、广泛开展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学习型村(居)、学习型单位(企业)、学习型家庭等学习型组织。

       4、推动终身教育活动的广泛开展,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来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终身教育需求,营造处处学习、时时学习、人人学习的学习型社区环境,促进学习型组织的形成。

       5、争取在2010年成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镇。

       三、主要措施

       围绕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具体工作措施上着重抓好以下5个方面:

       1、提高思想认识,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社区教育是实现终身教育的重要形式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基础,社区教育的发展、完善、壮大必然会带动新的社会管理体制的重建。因此,加快推进社区教育,对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全镇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深入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区、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创建学习型组织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全镇社区教育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尤其是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宣传,总结推广发展社区教育的经验和做法,营造有利于社区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加强社区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学习借鉴社区教育的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逐步形成具有华新特色的社区教育模式。

       2、整合教育资源,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要加强社区内各类教育资源的统筹、整合,包括社区内的中小学、成人学校(社区学校)、文广中心、老年学校以及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文化体育设施等等,健全社区教育的条块网络,力求社区的公益性场所都具有教育功能,成为社区教育的载体。全镇各类学校要利用现有的学校资源(如运动场所、图书阅览室、电脑房等服务社区),全面有序地向社区成员开放,实现教育资源利用最大化,拓展社会教育服务功能。社区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教育,优化育人环境,社区文化、体育、科技等资源也要有序向居民和青少年开放,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

       3、强化教育服务,开展各类社区教育活动。要根据华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将社区教育的重点放在社区成员急需、正规学校还不能覆盖的教育培训上,重点开展面向基层干部和技术骨干的继续教育培训、面向转岗及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和农民专业技能培训、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面向青少年的校外教育活动;面向婴幼儿人群特别是散居儿童的早期教育活动;面向社区老年人的社会文化健身等具有针对性、灵活性的教育活动。

       4、深化社区教育内涵,创建“学习型组织”。 要把创建“学习型组织”作为现阶段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要根据上海市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评估标准,结合华新镇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学习型组织基本要求和标准,积极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单位、学习型村(居)委、学习型家庭等学习型组织,并积极开展评估促进工作,使学习型组织占社区内各类组织的比例逐年提高。

       5、以社区教育实验项目为抓手,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的研究,着力推进我镇社区教育实验工作。

       四、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由华新镇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全面领导社区教育实验工作,镇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社区教育的规划、方案、政策、措施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和落实,从而为有条不紊地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2、规范管理机制。在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镇成人学校(社区学校)应成为我镇开展社区教育实验的主阵地、主渠道,承担教育培训(包括直接办班、联合办学),同时负责本区域社区教育的研究和推进,指导各村(居)及社区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充分利用、挖掘现有的教育资源,组织辖区内的社区教育活动。要因地制宜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主体,专兼结合、适应社区需要、富有社区特色的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各村(居)社区学校分校要积极主动组织居民开展各类培训活动,企事业单位要配备一名从事社区教育的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则可根据社区教育管理和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聘用;同时要充分发挥社区内在职教师、离退休老干部、企业家、专家学者、劳动模范等人物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一支热心社区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的志愿者队伍。

       3、加强考核评估。为确保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镇将社区教育列入各部门、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精神文明考核目标内容之一,有计划地对社区教育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考核、评估,并对社区教育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的部门、村(居)和单位,给予年终表彰和奖励。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