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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对农保退休人员给予补贴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2.06.05

各村(居):

现将《关于对农保退休人员给予补贴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关于对农保退休人员给予补贴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改善农保退休人员生活状况,充分体现全社会对农保退休人员的关心,让农保退休人员共享改革成果,根据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农保退休人员实施生活补贴,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补贴对象

华新镇农保的退休人员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补贴100

三、发放方式

年终一次性发放

四、发放补贴时间

20121月起实行

五、职责分工

1、镇社保中心提供农保退休人员名单及补贴金额,以村(居)为单位进行汇总。

2、镇财政办可依据社保中心汇总补贴金额及清单,直接拨付给村(居)。

3、各村(居)按照社保中心提供的清单及财政拨付的资金,按规定时间发放,并做好相关发放手续。    

六、有关说明

1、年度中办理农保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补贴按领取养老金月份同步起算。

2、农保退休人员年度中死亡,农保退休金终止,补贴也同步终止。

3、农保退休人员中政府另有规定给予高于本补贴待遇的,补贴不再享受。农保转为镇保后的人员不再享受。

4、镇财政办、社保中心要加强对各村(居)的监督管理,并每年进行专项审计,如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