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新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 “联审联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QE600100020240017
主动公开
华府〔2024〕24号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
2024.05.21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现将《华新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联审联报”工作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1日
华新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联审联报”
工作办法(试行)
为不断提升华新镇城市治理软实力,推进市民合理诉求高效解决,突出整治群众身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督促和推动热线承办单位履职尽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着眼我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质效,采取联审联报、核实调查跟踪回访等方式,强化协同配合,促进热线办理工作形成有效闭环,切实查纠“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处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助力我镇热线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对市民反映问题和承办单位的处置情况,开展客观深入核查,全面准确了解实情、评估问题。
(二)坚持突出重点。坚持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盼,尤其紧盯久拖未办、群众反复投诉的不满意工单,重点查找承办单位、人员有无推诿拖延、敷衍了事等行为。
(三)坚持务实高效。聚焦重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本着“快研判、快联签、快处置”的原则,及时跟踪督办,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四)坚持标本兼治。对发现的机制性问题、常规易发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达到管根本、管长远的效果。
(五)坚持失责必究。对危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较大、明显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政府形象等问题,及时开展核实调查,严肃追究责任。
三、“联审联报”工单的主要类型
对下列工单中涉及群众合理诉求未得到及时妥善解决或处理,相关承办单位、人员涉嫌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将作为“联审联报”的内容予以上报。
(一)未先行联系工单。主要是指承办单位在首次接收工单后未能在一个工作日内联系诉求人,且无法提供有效通话记录、录音文件及面对面照片的情况;
(二)不满意工单。主要是指承办单位处置不到位、处置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等导致诉求人不满意的情况;
(三)不属实工单。主要是指承办单位对工单事实认定过程敷衍应付,工单办理意见真实性存疑的情况;
(四)重复工单。主要是指诉求重复三次以上未实际解决,且工单事实认定属实、诉求合理合法的情况;
(五)集中诉求工单。主要是指承办单位对5人以上集中反映的同一问题,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处理,安抚群众,导致问题发酵,引发舆情曝光的情况;
(六)超期工单。主要是指未及时核实、处置,超出工单办理时限,且经日报、周报通报提醒后仍屡教不改的情况;
(七)不当退单。主要是指以非职责范围为由推脱办理、消极应对、无实质性推进措施造成的工单空转,以及核实不到位和临近超期退单的情况;
(八)督办工单。主要是指经市复核单、区督办件及镇级督办后仍无实际推进的情况;
(九)其它明显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如承办单位未落实首接先行联系责任或先行联系不规范、质量不佳等履职尽责不到位等情况。
(十)协调会事项。主要是指通过领导协调会、领导批办件或其它途径由领导指定承办单位在某一时限内处置的事项未有实际推进的情况。
四、基本程序
(一)专员对接。纪委指定一名专门联络员,对接镇城运中心的热线工作,通过系统协办、日常走访、参会等形式监督热线工作,实时掌握工单派发和办理情况。
(二)联审联报。成立华新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联审联报”工作专班(附件 1),全面加强工单联审联报工作的领导。城运中心应及时梳理明显存在问题的工单,报纪委专员,经双方共同研判,形成《华新镇“12345”热线工单“联审联报”单》,由镇城运中心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主要负责人联合签字,分别报送镇长办公会和党委会。
(三)批示调查。纪委将《华新镇“12345”热线工单“联审联报”单》报镇主要领导,按会议指示对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警示,对办理事项进行核实调查取证,根据调查结果按党风廉政制要求进行处理。
(四)跟踪回访。城运中心每季度对前期报送工单落实、整改、问责等情况予以跟进了解、跟踪落实,并填写热线工单回访情况记录单,并抄送纪委。
(五)归档备案。报送工单核实调查工作结束后,由纪委将原始资料、“联审联报”单、核实问责情况等整理归档,相关内容同步移交城运中心进行备案。
五、责任追究的几种情形
纪委在开展核实调查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失责必究,对存在以下几种情形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进行处置。
(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及时妥善处理,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未按规定及时受理工单,并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敷衍塞责的;
(三)存在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弄虚作假的;
(四)其它应当责任追究的情形。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形成工作专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承办单位改进工作提出有效建议;
(二)注重结果运用,城运中心将经纪委核实调查存在问题的工单作为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绩效考核减分依据,纪委将发挥案例通报的震慑作用,尤其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例进行社会通报。
附件:1.华新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联审联报”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2.华新镇“12345”热线工单“联审联报”单
附件1
华新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
“联审联报”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联审联报” 工作,经研究,成立工作专班,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莫林明 党委副书记(政法)
倪争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 尤卫明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徐晓忠 城运中心负责人
柳 忠 督导组第一组组长
陆伟青 督导组第二组组长
今后,工作专班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附件2
华新镇“12345”热线工单“联审联报”单
编号:202400** 日期: 年 月 日
工单编号 | 承办单位 | ||
问题类别 | 重复次数 | ||
存在问题与表现 | (附:工单流转记录及相关图片资料等) | ||
部门联审 | 负责人: 华新镇城运中心 | ||
负责人: 华新镇纪委、监察室 | |||
镇党委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