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金泽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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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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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5
索取号:QF2006000-2010-002 发文字号:青金府[2010]57号 发文日期:2010年9月14日
各基层单位:
根据青人口委〔2010〕5号文的要求,决定成立金泽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第一召集人:朱 勤
召 集 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朱卯林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
许泉云 (镇办公室)
董海龙 (镇社会事业发展办)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卫建龙(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王进林(文体中心)
冯炉兵(团委)
汤雅清(妇联)
朱林根(党群工作办公室)
朱进云(城管分队)
季春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陆 强(商榻派出所)
陆 炜(淀山湖工商所)
杨 洁(金泽房地所)
张全康(镇工会)
赵佳云(金泽派出所)
顾兴根(经济发展办公室)
蒋春秀(镇社会事业发展办)
潘夏泉(司法所)
各村、居计生分管领导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蒋春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部门)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附件:金泽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金泽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镇办公室:
围绕镇政府的主要工作,按照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负责各部门之间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中,需要统筹、协调的有关事宜,推动“一盘棋”工作制度、机制建立和完善。
二、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
负责外来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指导基层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社区综合协管员工作职责;在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手续后,与人口计生等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
三、镇计划生育办
1、做好流动人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向流动人口提供政策法规和人口计生服务信息。
2、根据本镇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开展以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信息共享、便民维权、公共服务和区域协作等内容的改革,形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3、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总结和推广各村(居)在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机制方面的经验。
4、完善流动人口出生录入机制,对收到的医院通报单要做到“逢单必入”和及时录入,提高录入信息的准确率;对照卫生部门提供的流动人口出生统计数据,对录入情况进行自我评估。
5、配合区计生委做好扩大省际间数据交换范围,推动建立统计信息交换制度,做好流动人口信息协查和通报工作的管理。
6、做好流出育龄妇女婚育证明办理、流入育龄妇女婚育证明查验与建档,以及怀孕妇女生育联系卡(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等工作。
7、结合 “两个实有”全覆盖和实有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会同综治办、派出所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建立信息化层级监管机制,协助做好对基层信息系统应用、流动人口信息协查进度和质量评估工作,做好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
8、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经常性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规划,会同综治办、文广中心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力度,制作符合流动人口特点的计划生育宣传品,提供通俗易懂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预防性病、艾滋病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将“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0-3岁婴幼儿早期启蒙咨询指导”等活动覆盖到流动人口。
9、配合区计生委做好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检查服务;健全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网络,创新发放服务模式,满足多元化需求,确保流动人口免费药具服务无盲点;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流动人口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10、畅通诉求渠道,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和考核工作。
四、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双向互动有序管理服务工作;在为流动人口办理务工、社会保障等手续时,与人口计生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
五、镇文体中心
指导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介,宣传人口形势、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报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传播和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生育关怀行动等宣传工作;推动人口文化建设。
六、镇团委
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国策、国情、人口形势教育以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协助开展流动人口生育关怀行动、关爱女孩行动等工作。
七、镇妇联
积极参与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开展国策、国情、人口形势教育以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与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流动人口0-3 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协助开展流动人口生育关怀行动、关爱女孩行动等工作。
八、镇党群工作办公室
强化机构队伍建设,负责配备镇专职流动人口工作人员,完善人员配备;指导督促村(居)委专(兼)职工作人员与流动人口的配备比例总体达到1:500,其中流动人口较多的村(居)委应当至少配备1名专职流动人口工作人员的要求。
九、镇城管分队
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流入育龄妇女婚育证明查验工作,对商品交易市场、超市中的来沪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及时与镇计生部门进行信息沟通。
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加强新生儿出生、死亡个案信息和终止妊娠统计信息的管理和报告制度。依法严厉打击“两非”。对于来沪人员非法怀孕及生育的信息及时与镇计生门进行沟通。
十二、镇派出所
配合做好本镇来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流动人口有关统计资料;结合 “两个实有”全覆盖和实有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与计生部门的信息共享;依法查处、打击“两非”、溺弃婴案件。
十三、镇房地所
对房屋出租户进行监督管理,对房屋受租人是来沪人员的,进行计生相关信息的采集,与人口计生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
十四、镇工会
配合镇计生部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实现流动人口集聚百人以上的村居、企业、集贸市场等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目标,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服务管理模式。
十五、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开展“一盘棋”工作所需专项工作经费,流动人口人均计划生育经费投入达到户籍人口标准,并逐年递增,同时加强对各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
十六、镇司法所
协助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来沪人员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和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及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及时对本镇计划生育部门相关工作提供法律援助。
十七、各村(居)委会
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市、区人口计生委文件规定,落实镇计生办工作要求,健全完善“一盘棋”工作制度;实行“一把手”工程,“一把手”亲自部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建立流动人口长效管理服务机制;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网络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创造性开展工作,探索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做好流动人口个案信息采集和更新维护,全员流动人口入库率达到95%以上,个案信息数据质量较高;及时协助镇计生办完成省际流动人口信息实时协查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对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未按规定办理《婚育证明》、怀孕、生育的,重点开展网上协查和通报,及时上报育龄妇女各类信息,建立层级监管制度;流出成年育龄妇女办证登记率达到90%以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查证建档率达到90%以上;按时上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统计报表,上报数据及时准确完整,数据间无明显逻辑错误,按要求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调查任务;现居住地、户籍地为群众办理相关证件时及时沟通,不互相推诿,群众来电、来函和投诉案件得到快速解;协会组织必须有2-3名外来人员,且对私房出租户、企业和来沪人员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生殖保健等知识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稳步提高,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逐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