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李雪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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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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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8
QF2099000-2012-006 发文字号:青金府〔2012〕43号 发文日期:2012年7月18日
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雪锋同志任金泽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兼任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免去金泽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理职务;
周永元同志兼任金泽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王自立同志任金泽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免去金泽镇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徐剑同志任金泽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金泽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包巧生同志任金泽镇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金泽镇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建荣同志任金泽镇社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金泽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志忠同志任金泽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许祥弟同志任金泽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金泽镇旅游公司经理职务;
朱三林同志任金泽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金泽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卫平同志兼任金泽镇项目动迁办公室主任;
费新同志任金泽镇拆除违法建筑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高春龙同志任工业城发展公司副总经理;
蒋永春同志任西岑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免去金泽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职务;
姚元中同志任金泽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免去金泽镇财经管理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居晖同志任金泽镇旅游公司经理;
蒋国文同志兼任齐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经理;
许金弟同志任金泽镇敬老院院长,免去齐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经理职务;
免去陆小虎同志金泽镇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顾兴根同志金泽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庞海军同志金泽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正林同志金泽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永根同志金泽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陆晓山同志金泽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小生同志金泽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尤培元同志太浦河经济城总经理职务;
免去陆志林同志新西岑投资公司副经理职务;
免去陈卯生同志工业城发展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潘林云同志金泽镇物业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周根林同志西岑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职务;
免去徐祖勤同志西岑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副经理职务;
免去池旺木同志齐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副经理职务;
免去周荣根同志西岑自来水厂厂长职务;
免去顾秋荣同志西岑自来水厂副厂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