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沈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QF209900020230013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23〕15号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3.03.17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沈芬同志任金泽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金勋同志任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相当正科);
徐卫平同志兼任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张文华同志任巩固办公室副主任;
阮娟娟同志任巩固办公室副主任;
孙四林同志任巩固办公室副主任;
郭华斌同志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相当副科),免去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相当副科)职务;
杨永华同志兼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
免去徐卫平同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兼)职务;
免去杨永华同志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相当正科)职务;
免去顾文军同志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