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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沈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QF209900020230013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23〕15号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3.03.17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沈芬同志任金泽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金勋同志任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相当正科);

徐卫平同志兼任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张文华同志任巩固办公室副主任;

阮娟娟同志任巩固办公室副主任;

孙四林同志任巩固办公室副主任;

郭华斌同志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相当副科),免去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相当副科)职务;

杨永华同志兼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

免去徐卫平同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兼)职务;

免去杨永华同志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相当正科)职务;

免去顾文军同志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