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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池美香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QF209900020230021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23〕25号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3.04.21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我镇新池村、龚都村、钱盛村、岑卜村、三塘村村民委员会和商榻居委会分别于2023年3月20日、3月20日、3月18日、3月19日、3月18日、3月21日进行了村(居)民全体会议表决,现将表决结果公布如下:

池美香同志不再担任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自2023年3月20日算起);

孙四林同志不再担任青浦区金泽镇龚都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自2023年3月20日算起);

金勋同志不再担任青浦区金泽镇钱盛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自2023年3月18日算起);

徐志浩同志不再担任青浦区金泽镇钱盛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自2023年3月18日算起);

蔡新环同志不再担任青浦区金泽镇岑卜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自2023年3月19日算起);

杨宏坚同志不再担任青浦区金泽镇三塘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自2023年3月18日算起);

徐卫平同志不再担任青浦区金泽镇商榻居委会委员(自2023年3月21日算起)。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