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池美香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QF209900020230021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23〕25号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3.04.21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我镇新池村、龚都村、钱盛村、岑卜村、三塘村村民委员会和商榻居委会分别于2023年3月20日、3月20日、3月18日、3月19日、3月18日、3月21日进行了村(居)民全体会议表决,现将表决结果公布如下:
池美香同志不再担任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自2023年3月20日算起);
孙四林同志不再担任青浦区金泽镇龚都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自2023年3月20日算起);
金勋同志不再担任青浦区金泽镇钱盛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自2023年3月18日算起);
徐志浩同志不再担任青浦区金泽镇钱盛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自2023年3月18日算起);
蔡新环同志不再担任青浦区金泽镇岑卜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自2023年3月19日算起);
杨宏坚同志不再担任青浦区金泽镇三塘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自2023年3月18日算起);
徐卫平同志不再担任青浦区金泽镇商榻居委会委员(自2023年3月21日算起)。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