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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沈兴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QF209900020240034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24〕40号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4.11.15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沈兴明同志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免去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忠明同志任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免去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蒋春秀同志任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免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吴越同志任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利锋同志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陆佳春同志任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舒同志任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

免去周庚林同志财政所所长职务;

免去许泉云同志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包巧生同志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自立同志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