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沈兴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QF209900020240034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24〕40号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4.11.15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沈兴明同志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免去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忠明同志任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免去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蒋春秀同志任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免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吴越同志任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利锋同志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陆佳春同志任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舒同志任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
免去周庚林同志财政所所长职务;
免去许泉云同志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包巧生同志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自立同志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