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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张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QF209900020250004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25〕5号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5.04.28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艳同志试用期已满,任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

沈晓能同志试用期已满,任上海金泽农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2023年12月算起。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