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徐晓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QF209900020250006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25〕8号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5.05.30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徐晓华同志任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相当副科)(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