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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金泽镇工业项目评估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0.03.17

        索取号:QF2303000-2010-002   发文字号:青金府[2010]15号   发文日期:2010-03-15

  

政府各办、中心,各村(居)委会,经济城,企事业单位:

        为了适应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建设的需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能级,加强工业投资项目的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工业项目土地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我镇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现就建立工业项目评估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工业集中原则。通过项目评估,积极引导新办工业项目和园区外已有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加快项目集聚,提升园区档次。

        2、产业集聚原则。通过项目评估,引导金泽、商榻2个工业园区根据规划和产业导向的要求,合理布局,壮大区域重点产业发展的规模,形成区域产业特色,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3、土地集约原则。通过项目评估,促使金泽、商榻2个工业园区注重提高资金密集度和土地投入产出效益。

        4、量质并举原则。通过项目评估,促使在招商过程中不仅重视项目的数量,更注重项目质量、做到项目数量、质量和效益相统一。

        5、科学评价原则。工业项目评估既要对项目的背景、产品及市场等进行定性分析,又要对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所需资源进行定量分析,以确保项目评价的客观、真实、准确。

        二、主要内容和指标

        1、产业政策评估。主要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宏观经济和产业发展方向,是否享受国家和地方给予的优惠和扶持政策进行评估。同时,对项目受政策变化影响的程度和潜在政策风险进行分析。

        2、环境影响评估。主要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包括项目建设、生产过程及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重点是调查项目环保方案是否得到有关部门批准;项目是否符合进驻工业园区的产业导向。

        3、投资者背景评估。主要对项目投资者及其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资本结构、组织结构、领导者素质及资信状况、经营业绩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

        4、项目规划参数评估。主要对项目用地的生产车间及仓库、办公楼、展示厅、宿舍等必要的辅助用房进行测算评估,并根据不同的产业、工艺等,确定建筑基地面积。原则上,低层建筑物(高度在10米以下)的建筑密度为50%,建筑容积率≥0.8、≤1.5(以国家标准为准)。

        5、经济社会效益评估。主要对项目的土地投资率、土地销售产出率、土地税收产出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吸纳当地劳动就业率及产品外向型指标进行测算评估。

        6、产业能效评估。主要对项目的产值能耗、产值水耗进行评估。

        7、安全生产条件评估。主要对租赁项目所在地的房屋、设备等生产及附属设施是否具备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规范要求。

        三、组织机构

        成立金泽镇工业项目领导小组, 下设工业项目评估小组。工业项目评估小组设在镇经发办,主要有以下各部门组成:规建办、经发办、安全管理中心、工商所、房地所、派出所等。

        四、评估对象

        本镇范围内的工业投资新建、扩建和租赁等新办工业项目。

        五、实施方法

        1、实行项目一票否决制。对不符合上海市工业产业导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要求的工业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2、招商单位及人员要对项目评估工作负责,对所招项目的投资者背景、项目可行性及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作出书面评估报告,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以确保项目评估的客观性、真实性、有效性。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