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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泽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1.01.30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金泽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镇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结合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金泽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金泽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

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公安部关于印发<全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以及《上海公安机关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化打造消防铁军,镇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2011年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以下简称“五大”活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摸清辖区各类单位基本情况及火灾隐患情况;通过大整治,坚决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通过大培训,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大练兵,使消防官兵、派出所民警、相关监管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业务素质和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得到明显提升。通过开展“五大”活动,切实推动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个基础”、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执法“四个水平”,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总体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消防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镇长为组长,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副组长,联席会议成员及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监查考核等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五大”活动有序推进。

        三、职责分工

        (一)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燃气行业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的督促力度,积极会同消防部门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

        (二)房管所。加强对居民住宅和改建群租房屋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的督促力度,积极会同消防部门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加强对商场市场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的督促力度,积极会同消防部门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

        (四)旅游公司。加强对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的督促力度,积极会同消防部门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

        (五)社会事业发展办。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的督促力度,根据上级要求,落实中小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系列活动。

        (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对医院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的督促力度,积极协助消防部门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

        (七)文体中心。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的督促力度,积极会同消防部门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

        (八)社会管理办。加强对敬(养)老院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的督促力度,积极协助消防部门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

        (九)安全中心。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督促力度,积极会同消防部门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认真履行“五大”活动办公室职责,加强对相关部门开展“五大”活动的检查指导;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参与“五大”活动;做好情况汇总,及时通报各部门、各单位、各阶段工作推进情况。

        (十)各村(居)开发区。认真开展辖区内“五大”活动,根据辖区实际制定推进计划,大力推进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尤其是要加强对小场所、小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的监督力度,改善无水缺水地区的消防安全条件。

        (十一)各公安派出所。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专职消防、治安、社区等警种在“五大”活动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全面实施全警消防。

        四、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

        1、工作任务

        (1)2010年底前,结合“防火墙”工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要求,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确保100%达标。

        (2)2011年春节前,一要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特别是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全面检查一遍;二要对所有多层居住建筑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的情况;三要加强2011年春节期间本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活动及行为进行打击查处。

        (3)2011年,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敬(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小场所、居民住宅小区全部检查一遍,重点检查单位(物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年度检测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

        2、工作措施

        (1)层层动员部署。规划建设办、房管所、经发办、旅游公司、社会事业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体中心、社会管理办、安全中心等部门及各村(居)开发区应在落实、指导下属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的基础上,分别召开动员部署会,将大排查工作切实落实到每个单位。

        (2)单位自查自改。社会单位要按照“四个能力”建设及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迅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自查自改情况一式三份向辖区公安派出所及镇安全管理中心进行申报。

        (3)落实监督职责。公安派出所、安全中心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在各行业、系统、村(居)开发区自查的基础上,按照监督职责分工,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派出所、安全中心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内容,存档备查。

        (4)广泛发动群众。要广泛发动村(居)委会、开发区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二)深入开展消防隐患“大整治”

        1、工作任务

        (1)对大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要逐一填发法律文书,用足用好拘留、查封、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2)各相关部门收到的公安派出所、镇安全中心、消防支队在大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抄告单,要联合督促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再由公安分局书面报告区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2、工作措施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2)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

        (4)对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督促停工整改。

        (5)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6)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依法拘留。

        (7)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8)对违反国家和本市规定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对单位和有关负责人依法从重处罚。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

        1、工作任务

        (1)2011年春节前,开展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以“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冬季防火安全常识、烟火爆竹安全管理知识,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逃生自救疏散演练”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2011年春节后,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另发),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3年行动。

        2、工作措施

        (1)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宣传行动”。制作“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利用上海消防网等互联网媒体,组织开展家庭消防安全隐患网上自查活动;发挥地区平安志愿者、消防志愿者作用,2011年春节前,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楼至少要聘请一名志愿者担任“社区消防宣传员”,定期开展安全提示,发现和消除楼内和小区内的各类火灾隐患;与民政局,继续开展“结对关爱独居老人消防安全”活动;夯实社区、农村“四个基础”,指导各村(居)委会、开发区等基层组织建立社区消防工作站,通过区域联防、多户联防、网格化巡查、更换老化电气燃气设施、增设临时灭火点等措施,构筑社区、农村、家庭消防安全“防火墙”。

        (2)全力实施“学校消防安全宣传行动”。以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为抓手,推动学校将消防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严格落实《上海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的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的消防教育要求;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每个中小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通过寒暑假作业,要求每个学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家庭成员进行演练。

        (3)全力实施“单位消防安全宣传行动”。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落实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疏散演练的法定义务,确保每个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车站、码头,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要求所有卡拉ok厅和宾馆客房电视必须设置“开机消防安全提示”;所有网吧设置开机消防提醒屏保;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必须设置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明显标志。

        (4)全力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按照公安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大纲(另发),确保每个系统、每个行业、每个单位都按计划和大纲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消防博物馆、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和所有消防站,加大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市民对消防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建立社区消防教育活动室,广泛组织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参观、体验;发放《上海市民消防安全科普读本》等宣传资料,纳入市民终身学习课程体系;会同宣传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

        (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

        1、工作任务

        根据公安部下发的“社会消防培训大纲”大纲(另发),切实加强社会消防培训教育,突出针对性、全员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村(居)开发区有关部门人员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领导能力。

        2、工作措施

        (1)强化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培训。以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主体责任意识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着力点,推动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城镇火灾风险系数。2011年春节前,完成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培训;2011年底前,完成对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培训。

        (2)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以开展安全自查、消除火灾隐患、提升逃生能力为目的;2011年底前,完成所有建筑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

        (3)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一是加强短期强化培训。以“会操作、会排放、会处置”“三会”为目的,由消防支队制定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短期培训强化方案并实施培训。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对设有消防控制中心的单位其生产厂商、设备型号、操作人员等情况的排摸统计工作;2011年春节前分类组织对所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岗位专业能力提升培训。二是加强持证上岗培训。2011年底前,确保本镇至少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11年春节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单位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2011年底前,对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的能力;2011年底前,要将消防技能培训纳入保安培训机构培训内容,重点提高保安队伍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5)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2011年春节前,相关部门要组织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2011年底前,相关部门要协调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相关职业的教育、培训和技能鉴定内容。

        (6)强化社区、农村主要领导消防安全培训。2011年底前,本镇负责消防管理的各村(居)委开发区负责人要分批完成消防安全轮训。

        (7)推进相关部门领导干部消防培训。2011年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协调将社会消防管理知识纳入地方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培训计划。

        (8)强化消防监督业务培训。2011年上半年,各级消防监督人员要进行不少于120课时岗位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

        1、工作任务

        镇专职消防队立足实战需要,全面提升队伍攻坚克难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辖区情况“六熟悉”和攻坚组技能训练为抓手,全面开展大练兵活动。2011年春节前,重点组织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大型活动场所和地下建筑、在建工程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研熟悉。2011年春节后,重点组织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研熟悉,开展侦检、破拆、堵漏、排烟、洗消等特种装备及特种车辆训练,优化装备配备。

        2、工作措施

        (1)强化理论学习。以《灭火救援教程》、《公安消防部队战训工作文件汇编》、《基层指战员应知应会手册》、《灭火救援安全行动读本》等学习资料为重点,分层、分类抓好理论学习,组织1次理论知识普考。

        (2)强化水源整治。全力推进2011年平安实事工程,力争2011年全镇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6%以上。

        (3)强化“六熟悉”训练。主要掌握对象周边道路、水源以及建筑结构、疏散通道等情况,查看消防水源是否充足,进攻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要实施战斗展开,确定救人、灭火进攻路线,以及破拆、排烟方法和位置,切实掌握作战对象及周边环境情况。

        (4)强化技能训练。重点开展供水技术、车(泵)展开技术训练、救助技术和抢险技术项目训练,突出火情侦察、梯次掩护、生命搜救、堵截控火、强攻灭火、关阀堵漏、抑爆排险等实战技能。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部署。各村(居)委会、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市政府、市局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构筑“防火墙”工程年度工作任务,迅速动员部署,分解任务。二个派出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消防、宣传、治安、警务督察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细化方案。各村(居)委会、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形势,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三)落实责任。各村(居)委会、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对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按时上报。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与每月30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情况报镇联席会议办公室,2011年1月30日、12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镇政府将适时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督查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