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落实金泽镇创建国家卫生镇长效管理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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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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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4
索取号:QF2306000-2013-009 发文字号:青金府〔2013〕31号 发文日期:2013年5月20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金泽镇在2004年创建成上海市一级卫生镇的基础上,2012年提出了创建国家卫生镇的目标。目前,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镇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为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实现创建国家卫生镇的目标,镇政府根据有关法规、条例和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巩固创建成果的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金泽镇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2.金泽镇爱国卫生义务监督员日常管理制度
3.金泽镇健康教育长效管理制度
4.金泽镇市容环境长效管理制度
5.金泽镇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制度
6.金泽镇环卫保洁员岗位责任制
7.金泽镇公厕保洁员岗位责任制
8.金泽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长效管理制度
9.金泽镇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
10.金泽镇河道保洁员队伍管理制度
11.金泽镇绿化养护保洁长效管理制度
12.金泽镇“五小”行业长效管理制度
13.金泽镇菜市场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14.金泽镇环境保护长效管理制度
15.金泽镇病媒生物防制长效管理制度
16.金泽镇公共场所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17.金泽镇居民小区卫生管理制度
18.金泽镇农村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19.金泽镇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20.金泽镇创建国家卫生镇例会制度
2013年5月15日
附件1
金泽镇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为全面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给全镇居民群众营造一个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进一步推进我镇爱国卫生工作,结合创建国家卫生镇的工作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成立由镇长为主任,分管镇长为副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金泽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金泽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全面落实市、区爱卫组织布置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镇域内的爱国卫生各项工作,指导各村(居)的爱卫工作。
二、认真学习,熟悉掌握有关爱国卫生的业务知识,做好爱国卫生的各项工作。
三、按照创建国家卫生镇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各部门的组织、发动、协调、督办和检查工作。
四、积极宣传健康教育有关的卫生知识,开展禁烟限烟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提高干部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五、积极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以“周四义务劳动”、“每月15日环境清洁日”、爱国“卫生月”等为重点,组织爱国卫生志愿者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义务劳动。
六、积极开展春秋季灭鼠、夏季灭蚊蝇等活动,确保四害密度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七、开展单位卫生活动,完善三小行业的“三防设施”,保持室内外整洁。
八、坚持开展环境卫生自查自纠、检查评比活动,做到“六无”,即无乱堆物、无暴露垃圾、无黑色广告、无杂草枯叶、无污水积存、无蚊蝇孳生地。
九、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爱国卫生工作。
附件2
金泽镇爱国卫生义务监督员日常管理制度
为促进爱国卫生义务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队伍规范化、长效化运行,加强监督员队伍对于公众参与环境清洁、社会监督活动的引导作用,结合本镇实际,制定监督员日常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监督员实行属地化管理。吸收社区市民,以村(居)委为单位成立监督员队伍,设负责人1名,监督员性质为义务志愿者。由镇爱卫办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社区监督员队伍。
二、工作职责:
监督员队伍以参与社区环境清洁和卫生宣传教育为重点活动内容,以村(居)委所辖的社区为重点活动区域。
1. 镇爱卫办:负责辖区内各监督员队伍工作的规范制定、指导和组织协调。添置必要的宣传和清洁工具,制定监督员活动内容,指导各社区开展经常性的活动。
2. 各村(居)委:对监督员的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记录,并及时报备镇爱卫办。不断完善本区域内监督员管理制度。具体组织监督员开展各项相关活动。
3. 监督员:参与村(居)委组织的各项环境清洁、卫生宣传活动,发现并反映社区卫生死角,对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进行劝阻。
三、工作要求:
1. 监督员队伍按照镇爱卫办制定的每月活动计划,在各村(居)委的组织下,参与15日“环境清洁日”活动;按照“每周四社区居民奉献一小时”的要求,参与“周四爱国卫生义务劳动”。
2. 各村(居)委按照实际情况,安排监督员参与日常环境卫生巡查以及其他各项卫生活动。
3. 各村(居)委结合监督员个人工作生活实际,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地对监督员参与活动进行妥善人员调配。
4. 监督员在参与活动时需佩戴统一标识,衣着整齐清洁,举止文明礼貌。
5. 各村(居)委及时上报镇爱卫办本社区监督员活动情况。镇爱卫办每月上报区爱卫办本镇监督员活动情况。
附件3
金泽镇健康教育长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全民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健康教育在爱国卫生工作中的基础和先导作用,扎实开展健康宣传与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增强社区居民卫生保健意识与环境意识,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切实加强对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
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各村(居)有专人负责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及与健康教育业务部门的工作对接,居委会及村民委员会要配备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具体从事健康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各村(居)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对健康教育实行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做到有工作任务,有专人负责,有宣传阵地,有工作总结。
二、以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各村(居)委要围绕创建国家卫生镇和区、镇健促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教科等部门的要求,将健康教育纳入卫生工作管理与考核内容,制定详尽的健康教育活动计划,订立居民健康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特别要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养成文明做人、规范做事的良好行为规范,确保文明行为转变为一种自觉行动。运用镇级健康讲师团的健教资源定期举办健康知识专题讲座,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同时设置固定的户外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内容定期更换,常出常新,并将健康教育资料分发入户,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要在健全和完善固定的健康教育阵地的同时,选择条件较为成熟,开展健康教育社区示范点建设。
三、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健康教育中的优势,大力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
严格执行《上海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围绕“5.31”世界无烟日宣传主题,大力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形式经常向群众宣传吸烟危害,在公共场所实行禁烟。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干部要带头禁烟,做到在办公场所劝阻吸烟,会议场所坚决禁烟。要加强配合,实行统筹协调、统一要求、分工负责、因地制宜,在所有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在公共交通、文化娱乐等场所设立吸烟室或划定吸烟区,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禁烟宣传及张贴禁烟标志的工作目标责任制。
四、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活动
各中小学校建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学校将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学校内有健全的健康教育组织网络,每年组织健康教育培训或相关活动1次以上。设置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100%,有课程表,有考核。学校有固定的健康教育橱窗,每月定期更换内容。学生应知应会的健康知识知晓率90%以上,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积极开展无烟学校、卫生先进单位的创建活动。
五、加强企业健康教育工作
针对行业特点,企业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相关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发放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妇女保健、控烟教育、安全教育等健康知识相关材料,在厂区、车间、食堂等人流量多的场所设置图文并茂、科学性、针对性较强的宣传橱窗、画廊等,每月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广播、闭路电视等媒介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知识传播活动。
六、加强健康教育促进志愿者队伍建设及活动
秉着服务社区、奉献社会、方便居民的原则,完善志愿者队伍建设,增强健康教育知识水平,通过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满足社区及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知识需求。
七、注重过程督导,紧抓落实
为保证各项宣教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组成相应的领导小组和督导小组,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过程性督导方案,不定期的对健康讲座、宣传日活动、资料发放、宣传画张贴等活动进行督导检查,记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八、量效兼顾,注重评估
在开展了大量宣教活动的同时,为了解辖区居民的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行为形成率以及开展的宣教活动的效果,根据制订的宣教活动评估方案,开展针对部分宣传活动和整体工作的效果评价,巩固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发现活动中的不足,做出科学有效的调整。
附件4
金泽镇市容环境长效管理制度
为巩固创建国家卫生镇的创建成果,切实加强我镇市政市容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市容市貌长效有序的管理机制,特制定如下规定:
1.落实工作责任制,根据网格化管理要求,以集镇区域划片分段包干,实行小组负责,责任到人。考核成绩纳入个人年终考评成绩并与报酬挂钩,发现问题,及时就地处理。
2.按照国家卫生镇要求,对全镇区域营业门面签订《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责任告知书》,签约率达100%,履约率达95%以上,不定期进行梳理和补签,制止和杜绝跨门营业、乱设摊、乱招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物、乱停车等现象,镇区店招店牌规范设置、字体统一、美观大方,保证市容环境的美化。
3.镇区主要道路从早上7:00到19:00(视季节调整),由路段执勤队员进行巡查,特别是在早上、傍晚人流高峰时段,加大巡查力度。
4.对集镇区域,落实人员加强对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要求停放在指定区域,做到规范有序,方向一致。对“三乱”情况配备相应的工具,发现一处,及时清除,确保责任区内无乱涂写、乱招贴、乱刻画。
5.坚持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取缔地下非法食品加工点,废品收购点,尤其是对情况严重的城乡结合部进行不定期清查、收缴和销毁,协助交警整治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6.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同时做好后续管理工作,防止反复举报。
附件5
金泽镇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制度
为了营造整洁、靓丽的城镇市容环境,实现环卫作业服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特制定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制度。
一、实行作业网格责任区制度
以一人一段为单位,把环卫作业范围进行网格化细分,明确工作时间、责任区域、工作内容、工作要求。
二、实行二班差时四运转作业制
在金泽镇建成区的板块内,环卫保洁作业为早上6:00至晚上20:00时间,实行两班差时四运转作业制,即把14个小时分成四个作业时段:7:00-9:00、9:00-12:00、12:00-15:00、15:00-21:00,第一班的保洁作业员工作第一、三时间段;第二班的保洁作业员工作第二、四时间段。
第一作业时间段工作主要是普扫保洁、上门店(上门)收集垃圾、宣传门责要求等任务;第二、三作业时间段工作主要是巡扫保洁等任务;第四作业时间段工作主要是巡扫、上门收集垃圾、宣传门责要求等任务。
三、实行巡查考核机制
环卫道路保洁考核分三种:一是城管网格化监督巡查,发现问题直接通知指挥值班室,由值班室进行分转处理;二是爱卫办组织的每周二次中小道路环境卫生检查及整改通知;三是环卫所每天的自查,对个人进行日常考核。
附件6
金泽镇环卫保洁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做好责任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做到道清路净、无杂草、无白色垃圾以及做好箱房、果壳箱保洁工作。
二、上岗清扫时注意行人安全,也要防止自身安全。
三、垃圾小拖车不得停在路中,铁锹、扫帚工具不得随意放在路面上。
四、看管好清扫工具,车辆不得随意损坏和遗失。
五、遵守公司奖惩条例。
六、清扫过程中时刻注意行驶中的车辆,确保自身在安全下清扫。
七、卫生大检查或活动时必须配合,统一服从调配。
附件7
金泽镇公厕保洁员岗位责任制
一、必须遵守开放时间,早上6:00至晚上22:00,上岗时不得脱离岗位。
二、墙面、门窗、玻璃、灯具等无积灰、无蛛网,墙面、地砖、尿槽、便槽无污垢黄斑、无卫生死角、无臭气。
三、公厕周围5米范围内保持整洁干净,无招贴、无杂草、无晾晒、无堆物。
四、着装规范按规定穿戴好劳防用品,需佩戴好上岗证。接待顾客主动热情,文明礼貌。
五、管理室不允许滞留无关人员,管理室整洁干净,工具、镜框等放置整齐。
六、公厕内的设施应齐全完好,做到设施损坏及时报修或自修。
七、下班必须做好保洁、门窗关闭,检查无人,确保安全后关门。
八、注意节约用水、用电,防止水电浪费。
九、严禁脱岗,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采取教育、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附件8
金泽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长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本镇生活垃圾的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活动,确保收集、运输、处置工作到位,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清运车辆人员对各村、居民小区等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房外,二米周边环境整洁,房内无蛛网、灰尘、无积剩垃圾,做到落手清。垃圾装卸结束及时冲洗保洁,并关好房门。
二、对各企事业单位,垃圾收集清运原则上日产日清,委托代劳代运有偿服务的单位按协议收集清运,垃圾容器间周围环境整洁。
三、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等行为的检查和指导,定期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四、对镇生活垃圾分类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集、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并建立好相应的分类收运工作台账,定期公布生活垃圾产生量、处置情况。
五、对可回收物、废旧衣物、玻璃和有害垃圾等实施定期收集,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每天定时收集。有害垃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运输至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指定的贮存点;可回收物、废旧衣物、玻璃按照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指定的要求,运输至指定的再生资源回收单位;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按照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指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运输至青浦区生活垃圾处置厂进行处置。
六、严禁在垃圾房内焚烧垃圾,蚊蝇孳生季节,做好垃圾房除害灭蝇工作,控制蚊蝇孳生地。
七、车辆驾驶员出车前后做好车辆的车况检查工作,安全文明行车,遵守交通法规,装卸垃圾车辆按规范顺序作业。
八、装卸工清运垃圾作业按规范操作,装卸时不乱倒乱卸垃圾,密封运输途中不飞扬,无洒落拖挂,装卸适量不超重。
九、遇有重大活动和突击性整治任务,服从组织安排,统一调配。
附件9
金泽镇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河道保洁的长效管理工作,美化环境,净化水质,着力提升河道保洁的服务质量,充分调动各河道保洁社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实现“流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工作目标,根据市、区关于加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和青金府〔2008〕22号文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全面掌握辖区内水域基本情况及环境卫生工作实时动态,制定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地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二、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保持辖区内各类河道、湖泊沿岸环境卫生整洁,沿岸通道和绿地不见暴露垃圾和堆积物;水面及沿岸环境有序,涉水的建筑物无破损、无污迹、无违章悬挂,无堆积物。
三、辖区内水面、水域两侧驳岸、防汛通道、桥墩等应保持干净、整洁,基本见其本色;聚集设施内聚集的废弃物或水生植物每天不少于二次清除。
四、日常河道保洁做到“六不”:普遍保洁不留死角,不往下游水域驱放漂浮垃圾(含水生植物),河道不向岸坡堆放保洁垃圾。陆域不向河道内赶扫垃圾,保洁垃圾(含水生植物)不乱倒,不焚烧垃圾。
五、日常河道保洁做到“五要”:要按时保洁作业,要在作业时着装整洁,要文明服务,要及时规范处理保洁垃圾,要注意安全。
六、严密监控工业废水、污水、粪水等直排河内,河水流动畅通,避免河水黑臭。
七、树立河道保洁铭牌公示,标明河道名称,长度,管护职责,保洁人、巡查人及监督部门、监督电话。
八、河道保洁服务社要及时与保洁作业人员每年必须签订聘用协议书,明确保洁范围、岗位职责。各村要对照镇年度村级河道考核办法,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安排保洁作业人员认真加以落实,确保各村辖区内河道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附件10
金泽河道保洁员队伍管理制度
为规范河道保洁作业人员行为,建立良好劳动生产秩序,确保河道保洁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工作规范
1.保洁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作业时必须着装上岗,应穿戴救生衣等劳动防护用品。
2.自觉遵守保洁社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保洁社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互相帮助、互相协作,发生人员落水时,应立即向落水者抛出绳或伸出竹竿救助,或直接将落水者拖上船。
4.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文明道德规范。讲文明、讲礼貌,不讲脏话、粗话、不打人骂人、不与巡查员发生无理争吵。
二、岗位职责
1.保洁作业人员必须在负责的河段中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职劳动工作任务。水面、水域两侧驳岸、防汛通道、桥墩等应保持干净、整洁,基本见其本色;聚集设施内聚集的废弃物或水生每天不少于二次清除。
2.保洁作业人员必须将每次收集的全部垃圾堆放在指定的存放处,作业结束后将作业船舱与甲板清洗干净。
3.保洁作业人员必须做好负责河段铭牌的日常保洁工作。
4.对照水域保洁质量标准,协助做好负责河段水域两侧绿化监护,发现占绿、毁绿现象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5.做好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发现负责河段擅自填堵河、排污、违章搭建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考勤制度
1.保洁作业人员作息时间为:实行每周六天六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视季节调整),国定假日休息按法定天数休息。
2.保洁作业人员身体不适或家中特殊情况不能上岗,必须向巡查员请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社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作事假处理;病假必须本人书面申请,并提供公立一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单及病历证明,经社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作病假处理。
附件11
金泽镇绿化养护保洁长效管理制度
为发挥绿化生态效益,巩固绿化建设成果,营造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特制定金泽镇绿化养护保洁长效管理制度。
一、加强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不断增强全民爱绿护绿意识,不断提高绿化养护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关单位要对名木古树落实专人养护、专人监管,并由绿化管理部门与名木古树责任人签订养护责任书。
三、各绿化养护责任单位必须按照区镇绿化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的标准要求,实施绿化养护、保洁,确保绿化正常生长。
四、加强对单位绿化、道路绿化、农村绿化的养护指导、督促、检查。发现绿化缺损和枯枝死苗现象,及时督促养护单位进行清理和补绿。
五、加强集镇居民小区的绿化养护管理,按照“绿化、美化、净化”的养护要求,做到灌木绿篱修剪整齐成形,乔木无损坏,草坪无杂草和白色垃圾。
六、单位和个人在开发建设中需要征用、占用、迁移国有、集体林木,事先必须向区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征用、占用、迁移国有和集体林木。
七、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要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对无故侵占、蓄意破坏、擅自迁移绿化的行为要及时劝说制止,并主动向区镇绿化管理部门举报。
八、镇绿化管理部门必须接受群众的举报,对破坏绿化的极端行为及时进行处置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附件12
金泽镇“五小”行业长效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章规定,为规范我镇小饮食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洗浴室、小旅馆(以下统称“五小”)行业的经营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规定如下:
一、条块结合、属地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小美容美发店、小洗浴室、小歌舞厅、小旅馆的整治工作,工商所牵头负责销售食品、现制现售食品的整治工作;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饮食店、饭店的整治工作。
二、帮管结合,以帮为主。
各部门和执法机构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改善投资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积极帮助服务对象排忧解难,促进一批正在经营的店铺改善条件,达到规定的开办标准,切实维护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全程监管、综合执法。
按照“谁许可、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建立片区监管责任制度,落实人员和责任,分片包干,负责到底,切实做好全程监管和综合执法。对证照齐全的店,要求亮证经营(有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对证照不齐的店,督促其加紧办理有关证照,一经发现有违规经营行为的,立即予以制止和查处。
四、培训教育、提高意识。
注重对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提高有证经营率和抽检合格率;在加大对无证经营的打击、取缔力度的同时,做好经营者的培训教育工作,宣传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法等各项法律法规规定,提高公众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管理的自觉性和配合度。
五、市容监管,履行“门责”。
结合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将管理责任明确到地段,组织开展检查和执法绩效的日常督察。
六、分等定级,动态管理。
对“五小”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不同级别的“五小”单位实行不同的监督频次。A级单位利用年初卫生许可证审核发证及年底级别复审进行2次监督检查;B级单位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监督检查,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适时检查;C级单位利用年初卫生许可证审核发证、年底级别复审、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及群众反映等及时进行检查,每年检查不少于8次。在动态管理中建立卫生监督首问负责制。对“五小”单位的卫生管理要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在技术上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指导,规范“五小”单位的卫生管理工作。
附件13
金泽镇菜市场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一、摊位(房)管理
1.扩摊管理
内场无扩摊,外场无扩摊,无跨门经营。
2.商品摆放管理
(1)摊位(房)内商品摆放整齐,蔬菜等“尾巴”不超出摊位沿口。
3.杂乱物品清理
(1)空摊位(房)内不得乱堆物,不得随意占用,内部保持干净整洁。
(2)摊位(房)内统一配备垃圾桶,套上垃圾袋,废弃物一律入桶。
(3)摊位(房)内不得使用液化器、电烧锅、摇头扇、电视机等无关经营的物品。
(4)摊位(房)内不得乱堆物、乱披挂、乱拉线、乱张贴等。
4.办公室管理
(1)门窗、桌面、地面保持整洁,墙面无蜘蛛网、灰尘。
(2)内部资料摆放整齐。
二、卫生管理
1.公共区域地面保洁
(1)场内、外地面(居住房)通道内无零星垃圾。
(2)摊位(房)内经营区域地面无零星垃圾。
(3)地面无明显积水。
2.公共区域墙面清洁
(1)墙面无黑色广告。
(2)墙面无蜘蛛网迹。
3.摊位(房)内部卫生
(1)摊位(房)内外墙面无明显污迹、血迹。
(2)证照架、空摊位台面、灯罩无明显灰尘、污迹。
4.垃圾房(桶)管理
(1)垃圾房内、外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明显异味,墙面整洁,无蜘蛛网迹。
(2)垃圾桶外侧无可清洗污迹,按规定摆放,不游街,桶盖盖好。
5.管道清理
无因管道(下水道)堵塞而影响经营现象,无明显异味。
6.公厕卫生
(1)地面、墙面、屋面整洁,无乱涂写、无烟蒂等杂物。
(2)无明显异味。
三、食品安全管理
1.农产品检测管理
(1)建立农产品检测机构,由专人负责。
(2)按规定抽样检测并及时上报检测信息。
2.从业人员管理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年体检,健康证不得过期。
3.禁售食品管理。
(1)不得销售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如毛蚶、青蛙、蛇类等。
(2)不得出售无证猪内脏,自制散装肉糜、肉丸,熟食不得现烧现卖。
4.台帐管理
(1)按规定设置登记各类台账。
(2)肉类、活禽、豆制品、粮油、熟食等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
5.追溯系统管理
(1)按规定建立各类食品安全流通信息追溯和监管系统,确保正常运行。
(2)及时准确上报监测信息,引导消费者索取购货凭证。
四、车辆管理
1.非机动车
(1)市场门口不得乱停放车辆,保持门口畅通。
(2)市场各通道不得停放车辆。
(3)市场停车区域内,车辆停放整齐。
2.机动车
(1)市场内及大门口不得停放机动车辆。
五、乱设摊管理
市场所管辖范围内无乱设摊。
六、宣传栏管理
1.宣传栏保持整洁,玻璃明亮。
2.宣传资料悬挂整齐、整洁,无坠落现象。
3.宣传资料保持实效,不得过期30天。
附件14
金泽镇环境保护长效管理制度
一、负责全镇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环保局的环保工作精神,积极配合区环保局做好环保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区环保局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负责拟定金泽镇环保工作计划,落实各项环保工作任务;认真做好上级各部门以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建立企业日常监督监察制度;收集辖区各类环保信息,严格按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开展企业巡查、督查工作,督促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餐饮和服务行业进行环保长效管理;做好环保协管员的管理工作。
三、认真落实环境准入和“三同时”制度;依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原则,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验收制度,作好本辖区内服务业项目和工业项目“三同时”的预审和竣工验收工作,完成区环保局下达的验收率指标。
四、积极配合区环保局定期对镇内水、大气环境检测点位进行监测、巡检,镇环保协管员按时上报淀山湖蓝藻监测信息。
五、按时处理各类环保投诉,做到环境信访调处率达到100%,环境信访重复率小于10%。
六、大力推进社会环保行动;结合 “6.5”世界环境日,开展环保宣传工作;做好“生态镇”、“生态村”等创建及复验工作;引导辖区内企业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及清洁生产。
附件15
金泽镇病媒生物防制长效管理制度
病媒生物是引起传染病的重要传播媒体,为有效降低我镇四害危害,预防和控制虫媒传播疾病发生,为全镇居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健康环境,结合我镇创建国家卫生镇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生物防制工作,落实好春秋两季的灭鼠、夏秋季灭蟑螂和灭蚊蝇工作。
二、检查、指导单位、三小行业进一步完善有害生物防制设施,“三防设施”到位率达到95%以上。
三、除四害工作由镇爱卫会统一领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上海爱康除害公司加强除四害密度监测及业务技术指导,抓好专业队伍建设,指导基层除害队伍,每年组织培训,落实管理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发挥其积极作用,使全镇四害密度控制在国标范围内。
四、各村(居)委、单位以及来沪人员集聚地,积极采取以环境整治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四害孳生场所。
五.各单位加强对三硬件(食堂、厕所、垃圾箱房)的管理和粪便以及废弃物的管理,采取诱捕、喷洒、投放药物等有效措施,控制四害密度。
六、各村(居)委、单位认真做好春秋季的突击灭鼠、夏季灭蟑工作,巩固灭鼠、灭蟑达标成果。
七、加强执法,认真做好除四害活动的监测情况资料,做好监测效果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八、镇爱卫办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抽查,监督各单位有害生物防制工作的开展情况。
附件16
金泽镇公共场所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营造和谐社会、预防传染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创建国家卫生镇的要求,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体工作如下:
一、按要求对创建区内的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设施、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亮证经营以及公用物品消毒设施情况等。并按要求对创建区内的公共场所综合各方面情况进行量化分级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进行立案处罚。
二、日常的监管中,重点加强对公共场所无证经营户的管理与指导,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视情况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三、对公共场所法人、负责人包括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结合健康体检开展分行业、分批次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各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此来提高经营户的卫生知识和自我管理意识。
四、认真落实好创建区内公共场所的禁烟工作,要求场所内要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在合适的位置有机械通风装置。
附件17
金泽镇居民小区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改善和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并使其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出以下管理工作要求:
第一条 小区的范围。是指本地区范围内的城镇中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居民住宅区。居民区一般以自然区域界限为基准。
第二条 小区卫生管理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在镇爱卫办、社区办统一领导下,居民住宅公房所有权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开展做好卫生小区的管理。镇环卫、市政、规划、房管、环保、绿化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小区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 各居委要把小区卫生管理列入本地区为民办实事工作内容,不断改善小区的卫生状况。制订规划,定期研究,纳入目标责任制。镇爱卫办、社区办做好经常性、日常性的卫生检查指导评比工作,检查结果应以书面的形式反馈到各小区物业管理管理所和居民委员会予以改进。
第四条 各居民委员会及物业管理所要监督、协助物业部门落实小区的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卫生宣传,利用黑板报、画廊等各种形式宣传卫生知识,积极引导小区居民爱护环境,参与卫生整治活动。
第五条 物业管理所有责任负责小区的卫生管理工作,并有专人负责卫生工作管理,要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主动收集、听取群众的意见,对存在的卫生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顿改进。不断改善居住区的卫生环境。
第六条 各居委要以文明小区的创建为抓手,开展市、区级卫生小区的创建工作,实行市级卫生小区的创建工作与文明小区的创建同步进行,通过创建卫生小区提高小区的环境卫生水平。
第七条 小区卫生要求
(一)环境卫生
1.道路平整无坑洼,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整洁无散在垃圾。
2.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有专门的标识,定点停放。
3.无六乱现象,即无乱扔、无乱贴乱画、无乱搭建堆物、无乱设摊、无乱占绿、无乱晾晒。
4.住户封闭阳台、安装空调规范统一,阳台(包括平台和外廊)的使用不碍观赡。安装防盗窗、遮阳棚等要严格管理,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得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蓬等。
5.公共设施不随意改变用途;无违章搭建,无住宅破墙开店。
6.宣传标牌统一规范、美观大方。
7.不得饲养家禽、家畜,不得违反规定饲养宠物。
(二)楼道公用部位
1.每天有专人保洁,无散在垃圾,门窗、墙面、电表箱、扶手等定期擦洗。
2.墙面要平整,无乱涂画、乱招贴。定期粉刷墙面,保持清洁。
3.楼道通畅,无堆放及停放自行车。
(三)垃圾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等保洁设备。居民户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垃圾桶。垃圾实行袋装化,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开存放并及时清理。
2.小区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院内道路、庭院绿地废弃杂物及时清理。垃圾箱房定时定点开放。
3.垃圾箱房、垃圾桶要密闭、清洁,并有专人负责。
(四)小区绿化
1.小区绿化覆盖率达25%。绿化布局合理,小区公共绿地、庭院绿地和道路两侧绿地合理分布,花坛、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无破坏、践踏绿地,绿地无缺损现象。
3.落实绿地管理及养护,绿地内无死树、杂草、杂物、垃圾。
(五)环境保护
1.小区内不冒黑烟,不焚烧树木、生活垃圾。鼓励垃圾分类存放收集,有毒有害废弃物要单独回收存放。
2.所有单位固定源声治理达标。
(六)健康教育
1.有固定卫生宣传栏和黑板报,定期更换内容。
2.开展各种形式的卫生宣教活动,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的知晓率,改变不良卫生习惯。
3.开展健康教育示范户和健康促进志愿者活动,开展控烟等活动。
4.各类健康教育活动资料收集齐全,装订规范。
附件18
金泽镇农村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一、总体目标
1.增强农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使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正确健康生活理念。
2.开展村域内环境卫生保洁,改善村庄环境卫生面貌,巩固市一级卫生村、整洁村、健康村建设成果。
3.营造洁净、有序的村庄环境,建设优美、和谐的宜居家园。
二、农村保洁队伍制度
1.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成立保洁员队伍,落实人员、经费。
2.实行全天候保洁,每天上门收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集中处理。
3.农户宅前屋后堆物整洁,无散暂性垃圾。
4.厕所专人负责清扫冲洗,定期投放除害药物。
5.道路平整,两侧无杂草垃圾、无堆物。
6.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岸两侧无暴露垃圾、无堆物。
三、爱国卫生志愿者制度
各村成立1支爱国卫生志愿者队伍,以“周四义务劳动”、每月15日整治日、爱国卫生月等日期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同时,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和对不文明行为的劝阻,引导农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卫生环保意识。
四、卫生督查和自查制度
1.成立镇农村环境卫生专职管理员队伍,每月对村域内环境卫生保洁质量进行督查,对所查问题进行反馈,限期整改。
2.各行政村每月开展2次以上卫生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五、奖惩制度
1.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精神文明考核内容,卫生保洁质量与年终报酬相挂钩。
2.根据镇创建办、镇社发办每二月创卫工作考评情况对各村进行综合评比,按考核办法进行奖励。
3.各村对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加强监督管理,奖优罚劣,并对工作不负责的保洁人员进行教育或辞退。
附件19
金泽镇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单位内卫生,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特提出以下管理工作要求:
第一条 单位的范围,是指本地区范围内的团体、企事业、部队及各类经营性场所。
第二条 单位卫生管理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镇卫生、市容、规划、房管、环保、绿化、工商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单位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 镇爱卫办要把单位的卫生管理列入城市卫生管理的内容,定期研究,纳入目标责任制。并做好经常性、日常性的卫生检查指导及单位卫生评比工作,检查结果应以书面的形式反馈到各单位及有关部门。对卫生问题较多拒不改进的单位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第四条 各单位要成立爱国卫生管理机构,有领导负责,并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单位卫生工作管理,在镇爱卫办的领导下,开展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
第五条 各单位要加强卫生宣传,积极引导单位员工爱护环境,参与卫生整治活动。要制订内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人员保证单位内部卫生良好,对单位各部门开展卫生检查评比,并对检查存在的卫生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改进。
第六条 镇爱卫办要以文明单位的创建为抓手,开展市级、区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实行单位卫生的创建工作与文明单位、国家卫生镇的创建同步进行,通过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合格单位提高单位的环境卫生水平。
第七条 单位卫生要求
(一)环境卫生
1.道路平整无坑洼,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无散在垃圾。
2.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有专门的标识,定点停放。
3.外墙面要美观,安装防盗网、遮阳蓬、空调规范统一,无违章搭建。
4.宣传标牌统一规范,无乱涂、乱招贴现象。
5.单位门前责任制落实,外环境整洁,无跨门营业现象。
6.二次供水有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每年清洗二次以上。
(二)楼道公用部位及室内卫生
1.每天有专人保洁,无散在垃圾,门窗、墙面、扶手等定期擦洗。
2.墙面要美观平整,无乱涂画、乱招贴,保持清洁。
3.楼道通畅,无堆物,无散在垃圾。
4.单位开展控烟等活动,争创无烟单位。会议室、图书馆、车间、餐厅、非营业性娱乐室设定为禁止吸烟的场所,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5.办公室、会议室、仓库、车间、更衣室、值班室等内部环境整齐,物品堆放有序,门窗无损坏,明亮无积灰。
6.厕所基本设施齐全,有清洁用水斗,通风良好,无臭味。
7.厕所有专人管理和保洁制度,地面、墙面、门窗、水斗整洁卫生。便池无尿碱、污垢。
(三)垃圾管理
1.单位环卫设施完备,根据单位垃圾量设置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等保洁设备。垃圾实行袋装化,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分类、分开存放。
2.单位内道路、庭院绿地废弃杂物及时清理。
3.垃圾箱房定时定点开放。垃圾箱房、垃圾桶要密闭、清洁,并有专人负责。
(四)单位绿化
1.积极开展绿化建设,绿化布局合理,花坛、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无破坏、践踏绿地,绿地无缺损现象。
3.落实绿地管理及养护,绿地内无死树、杂草、杂物、垃圾。
(五)食品卫生
1.环境整洁,卫生设施完善。
2.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和库房整洁,设施布局合理。
3.餐具和熟食生食盛器的清洁消毒保洁设施健全并能正常运转。
4.食品卫生质量符合要求,无过期变质食品。
5.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不得有苍蝇、鼠迹、蟑螂等。
6.食堂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
7.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个人卫生符合要求。
(六)除四害
1.单位要有专用经费开展除四害工作,自行或委托专业部门开展除害工作。
2.灭鼠:每年开展春秋二次突击灭鼠活动,对鼠洞要投药堵洞,定期投药。
3.灭蝇:每年盛夏绿地喷洒药物,垃圾箱及周围每月二次滞留性药物喷涂;设置一定数量的灭蝇笼,专人定期更换诱饵。
4.灭蟑:7-8月蟑螂高峰期间,开展对有蟑螂的房间投放灭蟑药。清除蟑螂卵鞘、蟑迹。
5.灭蚊:每年盛夏在楼道、停车库、地下室等每月二次喷洒药物。外环境要清除各类积水。
(七)环境保护
1.单位内不焚烧树木、生活垃圾。垃圾分类存放收集,有毒有害废弃物要单独回收存放。
2.单位内固定源声、三废排放要达到国家标准。
3.饮食服务行业不以煤为燃料,脱排油烟机和空调安装达到标准。
(八)健康教育
1.有固定卫生宣传栏和黑板报,定期更换内容。
2.开展各种形式的卫生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3.关心职工健康,开展员工健康体检。
4.各类健康教育活动资料收集齐全,装订规范。
附件20
金泽镇创建国家卫生镇例会制度
为顺利完成创建国家卫生镇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创建国家卫生镇和达到长效管理的目标,特制定如下例会制度:
一、创卫办公室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创卫办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各小组情况汇报、讨论、分析,安排相关工作。
二、创建国家卫生镇卫生干部例会制度
出席对象为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卫生干部,每半月召开一次,专题布置卫生创建工作,解决存在问题。
三、创建国家卫生镇职能部门例会制度
出席对象为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听取各职能部门的创建工作汇报,落实、推进创建项目实施,梳理工作进展状况和布置相关工作。
四、创建国家卫生镇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出席对象为创建国家卫生镇领导小组成员,每两月召开一次,主要是相互沟通创建进展情况,加强协调,落实、推进重点创建项目,全面推进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