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泽镇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QF2102000-2017-002
主动公开
无
青金府〔2017〕28号
无
2017-04-11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现将《金泽镇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10日
金泽镇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5〕75号)的精神,根据市农委《关于本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沪农委〔2016〕112号)、区农委《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浦区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委〔2016〕124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行为,在充分发挥好我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政策法规咨询、流转信息发布、指导规范流转、依法调处矛盾四项功能基础上,赋予其流转公开交易的职能。依托上海农业要素交易所网络平台,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金泽分中心,使之成为规范有序、网络健全、信息快捷、公平合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
二、基本原则
(一)确权登记原则。根据中央提出的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三权分置”精神,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引导农民积极委托流转土地经营权,加快推进本区现代农业发展。
(二)依法流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不得强迫或干涉农民土地流转,不得截留扣缴承包农户土地流转收入。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农户委托期限或二轮延包期限,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
(三)市场主导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农村土地流转公开交易中的主导作用,依托上海农业要素交易所网络交易平台和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管理服务优势,规范交易流程,建立流入方资格评审及准入、退出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四)政府监管原则。按照本镇农业布局规划流转土地,加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对工商资本流转经营土地实行分级备案,严格准入门槛,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农村土地流转“非农化”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按照市、区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金泽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方案。
(二)成立班子。一是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任组长,镇农业服务中心、信访办、财政、经管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二是组建经营者资格审核小组,由农业服务中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相关村负责人组成。
(三)设立机构。依托上海农业要素交易所的市场平台,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基础上增设上海农业要素交易所金泽镇分中心。分中心按建设标准配置相应办公设备,地点设在金泽镇金中路2号,并由农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充实管理人员。
(四)宣传发动。要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入公开市场交易的目的和意义,让广大农户积极参与。
(五)实施运行。2017年起对新增、到期继续流转的土地全面按照土地公开交易程序和规则实行交易。
四、交易程序
(一)办理委托。鼓励农户及组集体将土地经营权长期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户与村集体之间的书面委托协议。组集体土地委托流转须履行相应的民主程序,并与村集体签订规范的书面委托书。
(二)规划引导。村集体根据当地农业规划布局、土壤肥力、地理环境等因素,将接受委托和到期继续流转的土地合理归并,引导集中连片后统一流转。
(三)信息发布。村集体将土地流转意向汇总后报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由农交所金泽镇分中心依据流出方提交的材料制作挂牌信息,在农交所网站向社会进行信息发布,挂牌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在村务公开栏等村组显要位置公示流转信息)。土地流转信息主要包括:位置、面积、用途、期限、流转价格及联系人等。
(四)资格审查。农交所金泽镇分中心对具有流入土地意向的报名者进行分类汇总,提交镇土地经营者资格审核小组根据其实际经营能力、经济实力、技术设备、诚信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土地流转竞标。土地流转优先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集体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五)公开招标。农交所金泽镇分中心根据公开市场发布的流转信息编制土地流转项目招标书,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标书,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
(六)中标发布。招标结束后,农交所金泽镇分中心将土地流转开标情况、中标经营者基本情况等基础信息资料在农交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中标者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在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的鉴证指导下,由流转双方签署统一格式的流转合同和经营承诺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运行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和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镇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农村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的指导、管理、协调、服务、监督等工作。
(二)完善准入机制。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完善经营者准入机制,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在审核流转意向及资格、确定经营主体时,确保流转土地向想种地、会种地、种好地的经营者集中,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保护经营者种粮积极性,控制过高的土地流转价格,确保其有合理稳定的收入。
(三)加强流转监管。镇要对土地流转公开交易流程加强监督,确保交易行为公正、公平,要对完成交易的土地流转行为进行跟踪监测,确保流转合同执行到位,严禁土地流入方擅自改变土地流转用途、擅自转包流转土地。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运行规范有序、公平合理。
(四)开展组织培训。要加强对镇、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人员的招标、竞标等涉及市场交易专项业务的培训,全面提升业务能力,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市场建设运行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