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泽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QF2106000-2017-001
主动公开
无
青金府〔2017〕99号
无
2017-12-29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金泽镇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精神卫生工作综合管理能力,探索、创新符合区域实际的精神卫生工作体系,根据区卫计委、区综治办、公安局青浦分局、区民政局、区人保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青浦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青卫计预防〔2016〕32号)要求,我镇制定了《金泽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金泽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12月29日
金泽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金泽镇精神卫生工作综合管理能力,探索和创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模式,依据“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动员、市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依法管理”的原则,各部门需通力协作。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辖区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底,本辖区常住人口数54165人。其中:户籍人口62361人,外来常住人口16384人。所辖行政村(居)委会35个。
(二)精神卫生机构人员情况
截止2016年底,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机构(阳光心园)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社区精防兼职医生1名。
二、精神卫生工作现况
(一)组织领导
金泽镇成立了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社发办主任、社区办主任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治办、派出所、财政所等部门的负责人任组员;并下设办公室,设有部门联络员。各村(居)委建有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精神卫生工作。
(二)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和指标完成情况
金泽镇充分发挥“世博”效应,注重联防联控,发挥综合管理机制;以宣传培训为抓手,普及精神卫生法律法规教育,全面促进社会公众对精神卫生知识的了解;严格按照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服务规范,积极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至2016年底,本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8.796‰,检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99.81%,检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9.81%,检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62.45%。
(三)典型经验和特色
1.重点建设精神康复咨询门诊,优化便民服务措施。
开设了精神康复门诊,让更多的病人就近得到治疗、康复指导、心理咨询等服务。做到早期发现、早期预防、早期治疗。全镇40位免费服药患者得到了规范管理。
2.以项目为支撑,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与管理。
为提高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检出率,切实做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早发现、早就诊、早诊断、早管理和早治疗”工作,降低危险行为的发生。制定下发了《金泽镇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项目实施方案》,全镇积极动员,召开会议,组织培训,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了严重精神障碍筛查排摸长效工作机制,并落实了有关奖惩措施。各村、居成立疑似精神病人线索排摸小组35个,由社区民警、村(居)委干部、乡村医生等成员组成,定期开展季度滚动排查排摸。
(四)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需要保持。由于社会的歧视和偏见,家属和患者对疾病的认识和认知不足等,致使排查排摸工作不能彻底。我镇在册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为8.796‰,虽超过了4.25‰的区指标,但在今后工作中,仍需进一步加大排查排摸力度。
2.非专科医疗机构精神卫生服务建设有待完善。缺少心理咨询师而致未设立心理咨询门诊,村(居)委精防干部、社区民警、康复管理员等流动性大,不能及时接受精神卫生服务相关知识系统培训,而致服务管理能力不足。
三、工作计划
(一)目标
1.总体目标
进一步健全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工作综合管理体制,完善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和心理健康促进服务体系,巩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加强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2.具体目标
(1)健全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机制,建立由综治办、派出所、社区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为主的精神卫生领导小组。
(2)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治疗,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争取保持在8.0‰,管理率保持在99%以上,治疗率达到80%,病情不稳定患者接受个案管理服务比例达到9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率低于全市水平,无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3)加强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专职精防人员和1名经过精神卫生专业培训的全科医师。
(4)完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院-社区相衔接的康复模式。精神康复机构(阳光心园)运行状态正常,服务人群在现有的基础上有所提增。
(5)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水平。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神残疾康复和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政策衔接与服务对接,提高救治救助可及性,使得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平均自付比例不超过10%。
(6)提高心理卫生服务能力。在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心指导下,完善心理咨询点的服务,规范和促进心理咨询点的发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障碍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80%。
(二)策略与措施
1.健全和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
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综治办、派出所、财政所、社区办、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发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兼。
由镇政府统一领导试点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协调、推进、评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在体制机制上寻求突破,探索适合金泽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的新模式,提高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水平。镇综治办负责协调村(居)落实好辖区监护与排查,加强督导检查,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纳入综治(平安建设)考评;镇派出所负责重点病人管理、突发事件处置、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办的信息交换;镇社区办负责贫困及流浪乞讨病人的送至救助,乞讨出院、重残无业救助及社区阳光心园建设、组织残疾评定,解决重度残疾人参保参合;镇财政所负责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经费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方案拟定、队伍建设、技术指导、危机干预。各部门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及试点工作进展的宣传;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并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多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对有需求的群众提供心理服务或向专业机构转介。(由各部门具体负责)
建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社发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治办、派出所、社区办等为主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订辖区内患者管理流程、落实管理责任。(由镇社发办具体负责)
2.加大精神卫生人力资源建设
加强精神专科和基层人员配置,加大人才引进与内部培养力度,引入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充实精神卫生队伍。组织村(居)工作人员每年参加精神卫生知识培训。(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各村(居)委配合)
3.完善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制度
在国家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下,深化和贯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落实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推进,不断完善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政策,扩大贫困救助对象覆盖面,简化救治救助流程;救治救助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构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新体系。建设小规模、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微型精神障碍托养服务机构,为有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由社区办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居)委配合)
4.提升心理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社区心理咨询点的建设,推动社区心理卫生服务的发展。(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各村(居)委配合)
5.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提高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与服药率。充分发挥社区疑似精神病人线索排查排摸小组作用,及时掌握疑似病人、伴复发先兆症状的精神障碍患者、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动态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和科学地进行疾病管理,切实做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早发现、早就诊、早诊断、早管理和早治疗”。保持村(居)精防队伍的稳定性,提高社区随访质量,对患者及家属开展服药依从性健康宣教。制作精神卫生优惠信息宣传手册,多途径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寻求精神卫生服务。(由综治办、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各村(居)委配合)
6.延伸康复服务模式
充分发挥阳光心园的作用,探索开展工疗、艺疗、自我照料、家居生活、人际交往、健康管理、工作、就业技能等康复训练,组建小超市、公疗间、园艺房、点心制作室等以患者自主、社会支撑的康复服务项目。(由社区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各村(居)配合)
(三)组织与实施
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试点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检查试点工作。办公室负责试点日常工作管理,定期召开会议,制订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及时搜集、总结上报信息和典型事例,按照规定上报各种工作报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的具体落实。
(四)监督与评估
1.督导: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况报区精卫办。对各村(居)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纳入综治年度考核。
2.评估:按照青浦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评估方案,对村(居)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镇政府。
(五)政府承诺
1.创新机制:协调多部门合作,创新病人管理、医疗康复、健康促进、信息建设等新机制,在保障公共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有新的成效。
2.政策优惠:继续巩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诊疗费用减免政策。提高保障水平,努力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
四、经费保障
在原有基础上继续统筹各类资源,增加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财政投入,参照区财政对试点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落实资金保障,支持开展工作。镇政府把试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镇财政预算。
附件:1.金泽镇创建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2.金泽镇创建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督导组名单
3.金泽镇创建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任务与指标要求(2017年)
附件1
金泽镇创建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金泽镇创建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按姓氏笔画为序)
职 务 |
姓? 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行政职务 |
组 长 |
吴建芳 |
女 |
金泽镇人民政府 |
副镇长 |
副组长 |
沈培芳 |
女 |
社发办 |
副主任 |
陈学广 |
男 |
社区办 |
主 任 |
|
曹? 红 |
女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主 任 |
|
成 员 |
沈玉明 |
男 |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主 任 |
张晓岚 |
女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副主任 |
|
周庚林 |
男 |
财政所 |
所 长 |
|
郑晓冬 |
男 |
金泽派出所 |
所 长 |
|
高建峰 |
男 |
商榻派出所 |
所 长 |
|
董海龙 |
男 |
综治办 |
主 任 |
金泽镇创建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为序)
职 务 |
姓? 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行政职务 |
主 任 |
沈培芳 |
女 |
社发办 |
副主任 |
副主任 |
陈学广 |
男 |
社区办 |
主 任 |
曹 红 |
女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主 任 |
|
成 员 |
朱三林 |
男 |
综治办 |
副主任 |
许迟烨 |
女 |
社区办 |
副主任 |
|
张晓岚 |
女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副主任 |
|
陈舜杰 |
男 |
商榻派出所 |
副所长 |
|
钱? 皓 |
男 |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副主任 |
|
倪劲松 |
男 |
金泽派出所 |
副所长 |
|
潘红梅 |
女 |
财政所 |
副所长 |
附件2
金泽镇创建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督导小组名单
(按姓氏笔画为序)
组 长: 沈培芳 社发办
副组长: 陈学广 社区办
曹 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组 员: 朱三林 综治办
许迟烨 社区办
张晓岚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陈舜杰 商榻派出所
钱 皓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倪劲松 金泽派出所
潘红梅 财政所
附件3
金泽镇创建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任务与指标要求
(2017年)
序号 |
目标任务 |
主要内容与指标要求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1 |
完善多部门合作的综合管理机制 |
1.下发试点工作文件,明确职责分工; 2.建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每年召开1-2次领导小组会议; 3.召开启动会及专项培训;配套专项经费; 4.每半年组织1次专项工作督导。 |
镇精卫办 |
各成员部门、各村(居) |
2 |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级 |
1.拟定方案,组织培训;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有1名专职精防人员和1名经过精神卫生专业培训的全科医师; 3.检测率2016年达到4.25‰,2017年达到4.5‰;管理率每年达99%以上;治疗率2016年达到80%,2017年达到90%;病情不稳定患者接受个案管理服务比例达到9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无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各成员部门、各村(居) |
3 |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管理、确保一方平安 |
1.年内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纳入综治“一票 否决”考核; 2.每年负责协调落实好社区监护与排查,加强督导检查; 3.年底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纳入综治(平安 建设)考核; 4.每年协调落实民政部门做好“弱监护”应对机制。 |
综治办 |
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 |
加强重点病人管理、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
1.加强易肇事、肇祸和风险评估3级以上精神障碍患者管 理; 2.监护社区重点精神障碍患者,处理突发精神卫生应急事件; 3.依法做好有危害行为及危险的精神障碍患者的强制收治工作; 4.每年会同村(居)开展常住人口线索排查排摸。 |
派出所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所、各村(居) |
5 |
加大经费投入,落实经费保障 |
1.每年落实试点项目工作经费,加强管理与督导,确保专 款专用; 2.每年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费用、流浪乞讨等医疗救助经费。 |
财政所 |
社区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 |
完善救治救助政策,落实“弱监护”策略 |
1.完善区域内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政策; 2.全年参与协调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贫困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以及外地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的送治,协助做好治愈患者的自愿返乡工作; 3.落实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生活救治救助; 4.负责康复机构及养护机构建设,年内落实解决“弱监护” 问题。 |
社区办 |
财政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7 |
保障患者就业 |
1.每年对有劳动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就业机会,帮助 其实现就业; 2.年底落实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大病医保的审批工作。 |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 |
大力拓展社区康复服务 |
1.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的组织保障,每年组织开展精神残疾康复工作; 2.有条件的扶持1个社会组织参与康复服务; 3.年内扩大康复项目,阳光心园服务人群努力在现有基础上有所提增,有效提高覆盖面和居家康复率; 4.每年组织精神障碍患者、智力残疾的评残工作; 5.每半年组织残助残员参加精神疾病相关知识、个案管理知识培训;宣传普及残疾人救助相关政策; 6.年底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 |
社区办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 |
建立社区综合管理机制 |
1.组建综合管理小组,建立与精卫办、综治办、平安办对 口联络机制; 2.每年负责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服务、救助及康 复工作; 3.加快“阳光心园”的内部组织管理和日常规范。 |
各村(居)、社区办、残联办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