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疫情当前,“线上”人民调解在行动 2020-02-27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给实地现场调处矛盾纠纷带来了挑战,香花桥司法所积极探索调处矛盾纠纷新模式,通过网络、微信、电话等线上方式开展调解工作。近日,司法所通过线上方式调处了一起青浦区人民法院委托调解的经济纠纷案件。
1月20日,香花桥司法所接到区司法局促进法治科电话,要求调委会尽快调处区法院转来的一起拖欠货款经济纠纷委托案件,司法所所长朱以军即刻指示人民调解专职干部戴伟军与人民调解员张林华对案情进行分析、讨论。
调解员随后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由于当时正逢企业春节放假,并了解到一方当事人已返回老家,该案件不得不延期调处,调解员与双方沟通后,约定假期结束后进行调解,未曾想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开工。如何尽快尽早调处该案件,同时又避免疫情期间“面对面”调解的风险呢?根据当前严峻的防疫形势,香花桥司法所的调解员迎难而上,寻求新的调解方式。得知双方当事人已复工,2月19日一早,人民调解专职干部戴伟军和调解员以电话、微信的方式与某减振器公司及某置业公司两家单位的负责人取得联系,经过反复与当事人线上调解,置业公司表示愿意支付拖欠款项并向对方道歉,但目前公司因资金短缺难以还款,提出以实物葡萄酒折抵欠款的要求,可对方公司不接受。
调解员不断通过微信及电话联系某置业公司,反复做企业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同时侧面了解掌握公司实际经济状况,核实了该公司确实存在资金周转的问题。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调解员紧紧抓住调解化解线索,在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后,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理解,最终在调解员辛勤工作下,耗时整整一天,将看似不可让步的诉求转化为双方的相互理解。
至此,一起拖延了一年之久的经济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双方当事人于2月20日上午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在调解员面前履行了物品交接。
疫情无情人有情,这是一次“特殊时期”的调解,也是香花桥司法所首次成功的“线上”调解,为日后更好、更多地开展线上调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