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浦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039号提案的答复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22.10.29
余翔委员:
您在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39号委员提案“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行政执法环节的具体体现,要求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把权力控制在“笼子”里,能让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更加规范化、正规化。因为行政权力的依法规范运行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的维护都具有十分重要作用,且行政强制执行是以强制为主要特征的,因此,是否适当科学规范有效地运行也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基本权利。该政协提案虽然只提到行政执法公示的工作情况,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一体的,是关于认真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过程中的一环。
一、目前我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情况
1.强化事前公示。全面准确并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裁量基准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共43家,基本上完成了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确定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在各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应当予以公示的行政事项,不够完整,行政处罚事项公示也不够全面;部分单位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公示不够完善,当然,这些都和有些单位交由上级单位给予公示有关。
2.规范事中公示。现在各行政执法单位已经严格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时,需要主动依法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亮明身份;发放《行政执法公开告知书》;并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行政裁量权基准、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但现在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全区行政执法配套设施不够完善等情况。
3.规范事后公示。作出行政处罚后,依法在行政处罚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执法决定信息。由于部分案件存在一些特殊原因,无法做到每个案件都能公开。因此,在区级的公共监管平台,以及发改委青浦信用平台上没有体现。
二、下步的工作安排
1.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机关应该在本单位认真依法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把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和推进工作情况,记入年终的干部述法工作。
2.加强落实和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力度。我区将继续以区法治政府建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负责落实推进以及督察。拟在2022年7月进行一次以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为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为辅的专项督察工作,以促进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和推进工作。
3.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为抓手,着重针对在行政处罚案卷中发现的问题,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角度,查找各单位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和推进过程出现的问题。
主办单位:青浦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