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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0306001-2007-016二○○七年青浦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主动公开

2007.12.13

                ; 青法宣〔2007〕2号

 

2007年是全面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也是关键年,法制宣传要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强化“五五”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作为工作的着力点,积极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和市普法办的工作要求,特制定2007年青浦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一、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力度,促进规范化、制度化

(一)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的有效性,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举办全区性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年内不少于二次;依托区委党校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地,办好一次法律知识研修班;规范区、镇(街道)、委办局党委中心组学法和重大事项决策事先法律咨询制度,结合工作实际选学相关法律,提高学习有效性;编写好《一案一法》学法参考资料。

(二)强化公务员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公务员的法律素质。按照“区人事局牵头组织、区法宣办协调配合、区委党校负责辅导”的工作格局,全面完成公务员的年度学法计划;政法各部门负责落实本系统的司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工作;区府法制办负责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和从事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专业法的学习培训由各职能部门分别组织,着力提高公务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举办一次公务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三)针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特点,加强青少年自觉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将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以案说法为主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来沪人员大量增加的特点,注重来沪人员子女学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年内举办一次“法在我心中”中小学生法制征文比赛;切实强化法制副校长的制度建立和工作职责的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的针对性,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要贯彻“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归口管理办法,各镇(街道)、委办局要认真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工作;开展重点骨干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通过培训,建立企业经营诚信体系,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

(五)注重农民(包括来沪农民)学法的通俗性和实效性,着力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结合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法制宣传教育“进村入户”的途径和模式,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采用编辑法制宣传小册子、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向农民宣传法律;继续举办“领导干部下村讲法”活动,直面农民普及法律常识。

二、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法律六进”工作

(六)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重点落实三项措施: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启动“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工程;加大对机关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

(七)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重点抓好五项工作:有条件的村要建立法律图书角和法制宣传栏;村“两委”干部年内接受至少一次法律知识培训;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员的作用,为农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组织开展农民“法制主题月”系列活动,寓教于乐;巩固“民主法治村(社区)”成果,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

(八)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重点推进 “五个一”工程:有条件的社区要建一个法制宣传画廊;有一个法律图书角;有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建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年有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

(九)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每校年内不少于一次讲座;抓好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发挥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作用,探索开展法制文艺进校园活动。

(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抓好二项工作:每个街镇年内组织不少于一次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或其他相关活动;开展一次以《劳动法》为主要内容的职工维权活动。

三、做好法制宣传各项基础工作和常规工作

(十一)年初召开一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全体人员会议,明确一年工作任务和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召开一次法宣工作大会和普法联络员会议。

(十二)制定好对基层单位的工作考核方法和指标量化。

(十三)认真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上海市宪法宣传周各项工作,办出特色,创出亮点。

(十四)要积极营造全年法制宣传节点氛围,做好节点法宣工作,利用横幅、图版、上街咨询、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夯实 “大法宣”格局基础。

(十五)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重点办好青浦报“法律与道德”专版和“普法依法治理”简报,宣传“五五”普法成果。

(十六)落实“公交车和候车亭公益广告、墙体公益广告、社区路牌式公益广告”,为大众普法创造平台和载体。

各镇(街道)、各委办局要根据本要点的要求,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的经费,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年度的法宣工作要点或计划。区法宣办要在区法宣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的职能,切实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落实。

 

青浦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